個體從業人員退休后的生活,將更有保障;養老金賬戶可以隨你一起“跳槽”;多工作多繳費就可多得養老金……記者昨日獲悉,省政府辦公廳剛剛下發了《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據悉,此次調整,單位和個人的繳費負擔都不會增加,養老金計發辦法的改革和個人賬戶規模的調整,都只是結構上的調整,退休人員不會降低待遇水平。
養老保險覆蓋更廣
今后,各類企業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以非公有制企業、鄉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為重點,擴大覆蓋范圍。
同時,這些人員統一按全省在崗職工上年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
個人賬戶可一起“跳槽”
目前江蘇省每年征繳的社保基金主要用于現離退休人員的退休金發放,養老金個人賬戶空掛嚴重。今后將根據實際,2006年底前,做實個人賬戶,分步實施。做實個人賬戶的起步比例為3%—5%,以后每年提高1至2個百分點,直至8%。個人賬戶基金具有可攜帶性,當你調動工作時,可以帶著一起“跳槽”。
參保人員多繳多得
過去繳費滿15年以上的,基礎養老金按當地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賬戶儲存額的1/120計發。繳費15年以上的參保人員不論繳費多少、繳費時間長短,基礎養老金都一樣。今后繳費年限長短和繳費數額多少與退休待遇水平直接掛鉤。從2006年7月1日起,實行新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上不封頂;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按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累計儲存額本息除以計發月數計發,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對1995年底前參加工作、計發辦法改革后退休的參保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對于計發辦法改革實施前已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和省原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同時,設定5年平穩過渡期。從2006年7月1日起,5年內退休的參保人員,按國務院《決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高于按原辦法規定計發數額的,高出部分按其退休年度所對應的比例發給,五年內比例逐年提高;按國務院《決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低于原辦法規定計發數額的,予以補足,并適時研究過渡期結束后女職工和從事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等人員待遇問題。
新舊養老金計發辦法對比
從2006年7月1日起,個人賬戶規模由11%調整為8%,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納入社會統籌基金,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參保人員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計入個人賬戶。2006年6月30日前已建立的賬戶儲存額維持不變。
按照老辦法,假設一名30歲參加養老保險的男職工,1969年參加工作,今年7月退休,繳費年限計37年,當年南京社會平均工資為1844元,其每月退休工資為1019.4元=368.8元(月基礎養老金)+545.84元(至今年7月份個人賬戶總額65500元除以120)+調節金73.76元+其他補助31元。
假設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相同,7月1日新政實施后,該職工基礎養老金=(1844+1844)÷2×37×1%=682.28元,同時個人賬戶=[65390元(至今年6月份個人賬戶總額)+1000元(今年7月的繳費基數)×1×8%]÷139(60歲退休計發月數)=471.0元,其每月退休工資達到1153.28元,漲了133.88元。對大多數增加養老金的人員采取逐步到位,對少數減少養老金的人員采取補足,減少新老制度銜接中的矛盾。快報記者項鳳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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