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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商業養老險和企業年金給予稅收優惠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7日 02:56 第一財經日報

  本報記者 俞燕 發自北京

  同為全國政協委員的中國保險協會會長王憲章和保險學會會長戴鳳舉在提案上也達到了默契,他們不約而同地建言,應對商業養老險和企業年金給予稅收優惠。

  中國人口老齡化步伐正在加快。“我國是在經濟欠發達的條件下步入老齡化社會的
,是典型的‘未富先老’。”王憲章認為,大力發展作為養老保障體系“第二、第三支柱”的企業年金和個人商業養老保險,建立“三險結合”的養老保障體系,成為擺在相關政府部門面前的一項現實任務。

  戴鳳舉也認為,商業養老保險可使社會資金得到更加有效的配置,又在相當程度上緩解了社會保障不足的壓力。而今年1月1日開始實行的社會養老個人賬戶個人繳費比例調低為8%,更為商業養老保險提供了更多的發展空間。目前我國財政收入增加迅速,政府已具備了支持和鼓勵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的財政實力。

  “

企業年金市場萬事俱備,只欠稅惠東風。”王憲章表示。

  王憲章認為,稅收優惠制度的缺位已成為我國企業年金和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的瓶頸。有業內專家認為,任何國家養老制度的建立都有稅收優惠政策的扶持,對于開展年金業務的金融機構而言,稅惠問題仍需關注。

  戴鳳舉算了一筆賬:如果國家允許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的保費可以稅前列支,按平均所得稅率20%和年儲蓄利率3%計算,未來可使居民增加1000億元的收入,相當于我國目前社會基本養老給付的三分之一。而王憲章則認為,如以犧牲部分當前財政收入為代價,減輕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巨大壓力,以個人商業養老保險替代率的提高來換取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的降低,可以重新界定政府、市場、社會在養老保障體系中的角色,降低制度變遷成本和制度運行成本,并提高居民個體的福利水平。

  我國稅法中針對企業年金的法規仍存空白,目前唯一的稅惠依據是《國務院關于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中規定的:“企業年金企業繳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可從成本中列支。同時,鼓勵開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目前,上海等22個省、市、區已發布了企業年金稅收優惠政策,企業繳費稅前列支比例一般為企業工資總額4%~5%。

  不過,王憲章認為,該地方政策中的工資總額是個籠統的概念,在具體操作較模糊,而且僅局限于企業繳費層面,關于個人繳費和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收益是否享受稅惠,以及居民領取年金時的個人所得應該如何征稅的問題尚缺少明確的規定。

  而按照目前稅法的規定,我國居民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在領取養老金時無須繳納

個人所得稅,但在繳費環節卻沒有相應的稅惠政策。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個人購買商業養老險的熱情。王憲章認為,如果以個人名義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的費用,可在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中予以全部或部分扣除,將鼓舞居民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的積極性。

  “在企業年金和個人商業保險得到大力發展的保障模式下,居民在個人的養老福利規劃中將會擁有更大的權利和更廣泛的選擇集合,也將直接擴大參與者的福利水平。”王憲章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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