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欠發養老金07年底前補發到位 不產生新拖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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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2日 10:54 紅網 | |||||||||
紅網長沙2月21日訊 (記者 王宏婷) 今天召開的湖南省勞動保障工作會議提出,基本養老金要按時足額發放,不能產生新欠,力爭在“十一五”期間新增參保300萬人,做實個人帳戶,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等。 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會議要求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能產生新的拖欠。 拖欠的基本養老保險,屬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欠發的,要調度資金,于2006年底前補發到位;屬于企業欠發的,企業要制訂計劃,于2007年底前分期補發到位。企業關閉破產和重組改制時,必須將過去拖欠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及時還清。 “十一五”期間新增參保300萬人 “十五”末期,湖南省企業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375萬人,國有、集體等公有制企業人員已基本納入覆蓋范圍。會議提出,“十一五”期間,要力爭新增養老保險參保300萬人,參保者以非公有制企業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為重點。 按3%做實個人帳戶 做實參保人員個人帳戶將實現養老保險基金由“現收現付制”向“部分積累制”轉變,湖南從2006年1月1日啟動,將先按3%做實,以后每年提高做實一個百分點至5%。 養老金計發有新辦法 2006年1月1日起,湖南實行新的養老金計發新辦法。一是繳費年限與待遇水平直接掛鉤;二是將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納入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三是基礎養老金計發年限短,養老金水平就相應低,這在制度和利益機制上遏制了提前退休現象。 此外,會議還強調,要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問題;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與監管;提高統籌層次和社會保險管理水平。 (稿源:紅網) (作者:王宏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