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和醫院等事業單位員工也將要上工傷保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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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2日 08:22 人民網-人民日報 | |||||||||
-今年上半年全面啟動參保工作 -應參保人員測算超過1000萬人 本報北京1月11日訊 記者白天亮報道:今后,不僅企業員工要參加工傷保險,包括學校、醫院、研究機構在內的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員工也將納入到統一的工傷保險中來
通知指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其工傷范圍、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待遇標準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據了解,此前我國工傷保險制度主要針對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到2005年底參保人數達8200萬人。而事業單位由于一直未納入到工傷保險制度中來,當員工出現各種職業傷害或上下班途中機動車事故等工傷風險時,相當一批事業單位無力承擔。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胡曉義表示,新政策的出臺使事業單位職工的權益有了制度上的保障。首先,事業單位職工認定工傷、視同工傷的情形首次有了明確規定,無論是單位還是個人,都可以清楚地了解哪些情形是工傷,哪些情形不是工傷。其次是明確了傷殘等級標準,改變了以往多種標準的狀況。三是明確了具體的待遇標準和經費渠道,今后職工將不用擔心發生工傷后所在單位無力支付待遇的事情發生。 我國現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724萬多人。初步測算,應納入工傷保險的人員在1000萬人以上。 ●鏈接 事業單位工傷保險分3種情況 第一種是不屬于財政撥款支持范圍或沒有經常性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今后將參加工傷保險基金統籌; 第二種是依照或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仍執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工傷政策; 第三種是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由各省決定是否參加工傷保險。 《人民日報》 (2006年01月12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