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黃蕾 發自上海
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上海市有關部門近日聯合印發了《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2005年版)》,該目錄已于12月20日開始執行,相比上一版本,新版本中自負藥品比例有所降低。
據悉,新版《上海藥品目錄》收錄藥品總數3073種,其中,甲類藥品648種,乙類藥品2419種,限于工傷保險用藥6種。在本次修改的醫保藥品目錄中,擴大了用藥選擇范圍,由調整前的2144種增加到調整后的3073種,增加了929種;同時,對醫保藥品支付政策做了調整,新增了653種乙類藥品參照甲類支付,降低了自負比例;刪除了61種臨床長期不使用,且有替代品種的藥品。據悉,險種適用范圍也從基本醫療保險擴大到工傷保險。
此外,對《藥品目錄》中的非處方藥品,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可以直接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買,屬于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由參保人員個人醫療賬戶支付;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使用《藥品目錄》中的西藥與中成藥(包括民族藥)所發生的費用,甲類藥品按照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而乙類藥品支付分為按甲類支付、按10%和20%自負比例三種支付方式。
《國際金融報》(2005年12月30日第二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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