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圳戶籍養老保險退保政策不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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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9日 08:05 深圳商報 | |||||||||
有關部門表示,盲目退保后再參保對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有影響 深圳商報記者徐恬通訊員王彤 【本報訊】 近期社會上有傳言稱“深圳養老保險退保政策要變,按新辦法交的社保金連一半的錢都拿不回來”。部分非深圳戶籍員工輕信傳言紛紛辦理退保,甚至有少數企業為
我市養老保險退保辦法不變 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杜斌告訴記者:“我市養老保險是執行市人大通過的有關規定,不會隨意調整政策。非深圳戶籍員工只要按規定參加了養老保險,其個人賬戶的積累額就受到了法律的保護,其參保時間越長,個人賬戶積累額就越多,受保障的程度就越高。如符合退保條件,任何時候取出來都可以,而且越遲取出來積累越多。深圳養老保險政策具有連續性,政府在修改、制定政策時會充分考慮廣大勞動者的利益,對非深圳戶籍員工的權益保障只會逐漸加強不會削弱。” 盲目退保不合算 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提醒非深戶籍員工,要正確對待退保問題,如仍在深圳工作或計劃在深圳工作的,不要盲目退保,因為盲目退保“不合算”,會影響員工的長遠利益。杜斌算了一筆賬: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為員工繳費工資的13%,員工按本人繳費工資的5%繳納,企業按員工個人繳費工資的8%繳納。其中的11%計入員工個人賬戶,2%計入共濟基金。員工如果退保的話能拿到的是個人賬戶積累額,也就是員工個人繳費工資的11%。但如果在深圳退休養老的話,不僅可以拿到個人賬戶養老金,還可以拿到基礎性養老金等。同時,退保后再重新參保的,原有的繳費年限不再計算,對以后退休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有影響。 杜斌說:“少數企業為了員工辦理退保給員工辦理假離職手續,是弄虛作假、逃避法定義務的違法行為,損害了員工的長遠利益。可撥打舉報電話96888,對這類違法企業進行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