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深圳訊 記者 歐陽四平 報道:受某些周邊地區養老保險政策變化的影響,近來深圳非戶籍員工退保(養老保險)人數明顯增多,針對這一異常現象,昨日,深圳社保部門正式澄清,深圳非戶籍員工的養老保險政策不會變化,聽信謠言退保完全沒有必要。
最近,深圳周邊某些城市的非戶籍員工養老保險政策出現一些調整,影響很快波及深圳。記者了解到,最近深圳寶安、龍崗等地流傳著一種說法:深圳的非戶籍員工社會養老
保險很快也將調整,新政策將只允許轉保而不允許退保,即使允許退保也只退個人賬戶的累積額。
傳言讓很多在深勞務工變得擔心起來,因為深圳非戶籍員工的社會養老保險繳納的標準是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13%(個人占5%,單位占8%),按照現行政策,如果退保,將可以退還11%的累積金額(個人占5%,單位占6%),如果按照謠傳的政策,只能退還個人累積金額(5%),這樣,單位繳納6%的累積金額將取不出來,受損失就大了。
據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保機構統計,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受此傳言影響,來社保機構辦理退保手續的非戶籍員工比平常多了1/3,而且增加的趨勢非常明顯。
昨日,深圳勞動部門正式對外辟謠:深圳的非戶籍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政策不會改變,請廣大勞務工不要輕信謠言而退保,否則受損失的將是自己。
社保機構一位負責人解釋說,深圳的養老保險制度覆蓋所有企業員工,非戶籍員工也在這張保護網內,只要員工在深工作期間,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累積繳費年限滿15年,在深圳退休的,可以按月領取養老保險金。如果員工退休前離深轉保,累積金額全部轉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如果當地沒有社會保險機構的,累積金額全部退還給本人。但是中途退保又再重新參保的,原有的繳費年限不再計算,這對以后退休有影響。
這位負責人介紹,《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養老保險條例》是經過市人大立法通過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不會也不能擅自改變《條例》的規定。因此,非戶籍員工只要按照規定參加了養老保險,其個人賬戶的累積額就受到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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