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 作者: 譚人瑋
深圳六保民指限制診療方法失公平,友邦稱產品結合臨床及保險醫學而成不存在欺詐
1月20日,深圳的6名投保人給友邦深圳公司發去了《關于解除保險合同并要求返還保險費的函》(以下簡稱《函》),要求解除與友邦公司所簽訂的“守護神兩全保險及附加重大
疾病保險”(以下簡稱“守護神”)合同,并要求友邦全額退保險費。
該函稱,“貴司在與我們簽訂上述保險合同時,由于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造成上述合同一些顯失公平的條款內容至今才被我們知曉,而且約定這些條款貴司存在明顯的、故意的欺詐行為。”
與此同時,這6位投保人的委托律師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馬輝表示,友邦如果不給出一個令人滿意的答復,他們將提起訴訟。
1月27日,友邦公司回函表示,會跟進此事,并盡快給出答復。
風波緣起
網友發文《在中國千萬不要買保險》
事情的起因源于去年12月的一篇網絡文章《在中國千萬不要買保險》(以下簡稱《在》)。
此文是一名自稱買了友邦重大疾病保險的人寫的,他在請教了一位醫生朋友之后發現,保險合同條款中有大量與醫學常識不符合之處。“這個保險不是保大病的,是保死的,這些條款,你要是符合了,就非死不可,不可能在活著的時候領到賠償金……”《在》文頓時引起了巨大的反響。
一個典型例子是,“守護神”合同規定,關于癌癥診斷,“任何組織涂片檢查和穿刺活檢結果不作為病理證據。”而《在》文指出:現在癌癥的病理診斷全都是依靠組織涂片檢查和穿刺活檢結果,如果不包括這兩種,那就只能切片檢查,但是這種檢查方法就排除了現在發病率比較高的癌癥(例如肺癌,胃癌,食道癌等等)以及中早期癌癥。
對此,友邦的一份內部文件解釋說,目前腫瘤的病理形態學檢查方法中,涂片、穿刺、切片(包括冰凍切片和石蠟切片)是最常用的三種。但由于前兩種方法所取得的材料不具有完整的病變組織結構,要準確無誤地判別腫瘤性質有一定困難。
上海華山醫院病理科許祖德教授則指出,穿刺活檢應該可以作為確診依據之一,由此得出的病理報告可以交給臨床醫生,作為手術的證據,病理醫生對這樣的報告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當事者言
重疾險在診斷和治療方法上限制太多
6名投保人的代表唐小姐于前年給丈夫買了“友邦守護神”。看見網上這篇文章之后,唐專門致電友邦保險,要求其進行解釋。友邦保險的一位黃姓醫生說,“現在有很多診斷方法,比如穿刺活檢、內窺鏡、抽腹水等等方法進行檢查都可以,但還是切片的方法最確定。”黃醫生還肯定了切片只能通過手術方法才能取得。如果不想手術,采取保守療法,只能“個案處理”。唐說,“個案處理”讓她覺得很不安全,“分分鐘可能被拒賠”。
唐認為:“友邦的重疾險在診斷方法和治療方法上有很多的限制,這就意味著,你光得了合同規定的病是不行的,還得按他們的要求診斷和治療,否則免賠!比如可以做微創手術的非得開胸,癌癥手術無價值的,非得動手術。”
在與律師溝通后,唐和另外幾個投保人一起發出了要求友邦退費的函,并準備發起聯合訴訟。
友邦解釋
沒有故意欺詐,重大理賠個案三年29起
就此事,友邦保險深圳分公司客服部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友邦在銷售保險產品的時候,工作人員都進行了充分說明。并且,在保險合同簽訂后有10天的冷靜期,在此期間客戶可以無條件全額退保。客戶都是仔細看過了合同并簽了回執的,所以并不能說明友邦存在故意欺詐。并且,現在對重疾險存在的爭議不僅是友邦一家,其他保險公司同樣存在。
至于對合同中所提到的診斷標準,該工作人員說,我們只能根據目前醫學的發展水平來制訂合同,以后醫學發展了,我們當然會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進行修改。
而友邦公司的一份內部文件則強調了保險醫學與臨床醫學的區別:“臨床醫學和保險醫學有著很大的不同。保險公司的醫學專家在重大疾病發病率、死亡率,疾病預后及轉歸等方面有相當豐富的研究與數據分析,我們的產品正是結合臨床及保險醫學而成。”
該文件也反駁了《在》文中“不可能在活著的時候領到賠償金”的說法,列出了北京地區2002年8月至2005年10月31日以來關于“守護神”的重大理賠個案,共計29起,最高賠付金額20萬元,最低12750元。
重疾險合同爭議有先例
事實上,在重大疾病保險的合同上存在類似爭議條款的絕非友邦一家。
2005年1月中旬,昆明的董宏思得了“急性壞死性胰腺炎”,在及時進行手術后轉危為安。董兩年前曾購中國人壽的“國壽康寧重大疾病保險”,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拒賠,主要理由是董沒有采用合同中規定的治療方案。2005年10月17日,昆明盤龍區法院判決中國人壽敗訴。
董宏思的代理律師、云南震序律師事務所張宏雷表示,“重大疾病保險應當是急人所急,利用商業金融手段救死扶傷。一旦風險出現,保險公司必須及時理賠,如果消費者兌現每張保單都需要訴諸法律,那么保險業作為‘社會穩定器’的作用將喪失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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