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集理賠材料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3日 10:47 新浪財經 | |||||||||
知道了保險事故發生后索賠所需準備的證明材料,但申請人仍然會覺得“麻煩”——這各種各樣的證明材料到哪兒索取呢? 其實,保險理賠所需的大部分證明材料,都是處理事故過程中相關部門出具的,您只需注意收集、保留就可以了。下面就具體通過哪些途徑收集相關證明材料,敘述如下:
一、事故類證明: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證明、傷殘證明、死亡證明、銷戶證明等。 (1)意外事故證明。發生意外事故應準備意外事故證明。意外事故發生的原因各種各樣,意外事故證明應根據事故性質由相應的監管機構出具。例如:道路交通事故應由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火災事故應由消防部門出具事故證明;搶劫、毆打應由公安機關出具事故證明;工傷事故應由單位提供事故證明等。 (2)死亡證明。在醫院內死亡的,由醫院開具死亡證明;在醫院外死亡的由公安機關出具死亡證明;死因不明確的應由公檢法機構的法醫部門出具鑒定報告;對于當事人失蹤、下落不明的事件,根據相關法律,可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并出具相關文書即可。 (3)傷殘證明。統一由公檢法機構的法醫部門出具傷殘鑒定。 (4)銷戶證明。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二、醫療類證明: 包括診斷證明、手術證明、門診病歷及處方、病理及血液檢驗報告、醫療費用收據及清單等。均可在治療過程中從院方獲得。只要平時注意收集保留。 三、受益人身份證明及與被保險人關系證明: (1)受益人是指按保險合同或相關法律規定,受領保險賠償金的權利人。一般持本人身份證即可證明本人身份。但在受益人不能親自領取保險金,要求委托其他代理人受領款項時,可在當地公證處辦理委托公證后,由被委托人攜帶公證文書及其本人身份證明,前來辦理理賠手續。 (2)受益人與被保險人關系證明。受益人受領保險金款項時,除須出具本人身份證明外,還需確認其與被保險人的關系是否與合同約定一致。一般常見的“關系”有:a.夫妻關系,可提供結婚證明;b.父母關系,可提供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c.子女關系,可提供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出生證明。 了解了獲取證明材料的途徑后,您就可以在處理發生事件的同時,收集并保留保險索賠所需的材料,快速辦理完“繁瑣”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