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孤兒保單不孤 投保人需要多和保險公司聯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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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6日 01:42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上海證券報 實習生 王靜慧 "孤兒保單"已經成為我國保險市場上的一個很獨特的現象,由于保險代理人的頻繁跳槽,致使一大批保單成為無人管的"孤兒"。"孤兒保單"是對原保險代理人離職后依然生效的保單的形象說法。雖然去年有關部門曾就此現象作出明確的回應,保證投保人的保險權益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但作為投保人而言,對此要有一定的警覺,要充分維護自己的權益。
保險公司目前對"孤兒保單"的處理方法一般有兩種:一是介紹其他保險代理人接手該保單;另一種是由一個專門的部門處理,由該部門人員與客戶聯系。不管采取哪一種方法,新接手的代理人肯定沒有原先的代理人同客戶之間那么熟悉,對于客戶的基本資料也不一定會了解得很詳細,一旦發生索賠事項,新接手的代理人通常也不會主動聯系客戶,主動為客戶辦理。在這種情況之下,由于投保人自己可能對保險條款不熟悉,而錯過一些索賠機會。 有關專業人士告誡,一旦保單成了"孤兒"之后,投保人需要多和保險公司聯系。由于一般壽險的投保時限較長,很多為30至40年,在此期間,原代理人很有可能會離職。因此,在選擇買保險時,投保人不僅要選擇信得過的代理人,也要關注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后續服務和信譽。 "孤兒保單"還有個常見的問題是投保人沒有按時繳費所造成的損失。一般而言,代理人通常會在一定的時間內(通常為續繳日前一個月)通知投保人繳費。按規定,繳費逾期60天以上的保單將視為自動失效,投保人在察覺到年內沒繳保費(若為年繳式)時,應主動與保險公司聯系。按現行規定,2年內向保險公司申請復效,要提供健康聲明書或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報告書,繳清失效期間的保費及利息,可恢復保險合同效力,但失效期間發生的情況不列入索賠范圍。若投保人在2年后才察覺未續繳,則可要求保險公司退還合同現金價值(已繳2年以上保費的)或退還扣除手續費后的保費(未繳足2年的)。 文章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文責自負。讀者據此入市,風險自擔 作者聲明:在本機構、本人所知情的范圍內,本機構、本人以及財產上的利害關系人與所評價的證券沒有利害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