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注意責任免除條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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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4日 02:20 新聞晨報 | |||||||||
□安安 [案例]結婚已四五年的林女士懷孕了,一家子喜上眉梢。然而在懷孕兩個月左右時,林女士突然腹痛難忍,丈夫連忙送她到中心醫院,經檢查診斷為“宮外孕導致大出血”。這次住院,手術費、住院費等開銷不小。林女士想起兩年前買過一些壽險和住院補貼保險,于是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不想保險公司以“住院系宮外孕引起,懷孕不屬承保范圍”
[評析]由宮外孕引起的住院,能否獲得住院補貼,是此案的焦點。判斷是否理賠,主要依據保險合同中“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這兩大條款。前者指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或事件發生后,保險公司所應承擔的保險金賠償或給付責任,后者則指保險公司按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不承擔保險責任的范圍。 從林女士與保險公司訂立的合同看,“責任免除”下明確:被保險人妊娠、安胎、流產、分娩、節育及由此而引起的疾病,保險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這也說明懷孕(妊娠的同義詞)為合同中規定的“責任免除”,而導致林女士此次住院的宮外孕屬于異位妊娠,是一種由妊娠引起的疾病,因此這種情況保險公司無須承擔保險責任。 類似的情形還有:自殺、先天性疾病、艾滋病、斗毆、美容整形手術等。但不管怎樣,“責任免除”條款內容都會在保險合同中以列舉的方式規定。 “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對保戶來說,關系到切身利益,所以購買壽險時,千萬要仔細了解這份保單上的“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真正做到“明明白白買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