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4月23日訊(記者 馬瑛) 盡管早在2010年11月份,銀監會就已經下發通知,要求銀行清退保險公司駐點人員。但是存單變保單的事情卻一再上演,調查發現,存單變保單的事情多發生在老人和女性群體之間。
近日,有陵縣市民撥打本報新聞熱線聲稱,家里老人2010年在陵縣一家銀行辦理業務時被某人壽保險公司“忽悠”,今年3月份要取款時才發現,存款單變成了保險單。“我咨詢了很多人,我的這份保單2014年到期,倒也不著急用錢,到期的時候我再取,要是有任何問題,我將上報有關部門反映情況。”這位市民說。記者走訪調查發現,存單變保單的情況多發生在老人和女性群體之間。一位業內人士透露,老人和女性這類人群具有好說服,不會仔細盤查保險合同,簽字快等特點。
業內人士針對這一現象,給公眾出了三招以防止被忽悠:一,提防存單變保單。對于中老年消費者,每次去銀行必須想清楚自己的需求。即使在推銷人員的介紹下,對某款保險產品很心動,也不妨給自己留下一個冷靜期,回家上網查詢或者詢問懂行的人士了解產品是否靠譜后再做決定。對于中老年消費者,與銀保產品保持距離,雖然有些偏激但卻是比較安全的方法。二,保險合同一旦正式生效,在較短的時期內,投保人若想退保,通常會有較大的損失。某壽險公司人士介紹,目前通過銀代渠道銷售的產品,主要是分紅險,它們往往保費金額較大,而其產品結構決定了若是期繳型產品,投保一年至兩年退保,往往會出現20%至50%的保費損失。而現實情況是,營銷人員對于重點推銷的分紅險,往往報喜不報憂,只說收益如何如何誘人,卻不提退保時可能出現的損失情況。在此背景下,市民務必要問清楚假如未來1年或者2年內退保,能拿回多少保費。三,用足投保猶豫期。猶豫期是指投保人收到并書面簽收保險單起10日內這一期間。兩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險產品,一般均設置了猶豫期規定。投保人在猶豫期內,如沒有發生保險金給付,有權向保險公司申請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將在扣除一定工本費后,無息退還投保人已繳納的保費。市民若一時沖動買了不需要的保險,在猶豫期內是可以退保的。一旦感覺購買的保險似乎并非是自己需要的,就務必趕在猶豫期內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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