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現有保障是否合理、足額,主要看夫妻兩人承擔的家庭責任大約有多重,現有保險安排是否能夠覆蓋未來可能面臨的各類風險。
我們看到,易先生家庭雖然資產總額已經超過了千萬元級別,但主要是“依靠”兩套房產(市值估價總值在800萬元左右),不久還將要支出100萬元用于支付房產尾款,等于說目前手上可支配金融資產實際為180萬元。所以,該家庭資產結構并不是特別穩定。
當然,易先生和太太的收入已經相當高了,尤其是易先生,其月收入占到家月庭收入的三分之二以上。
但這樣的家庭資產結構和收入結構,令人羨慕的同時也蘊含著不小的風險。比如,作為家庭“絕對頂梁柱”的易先生,萬一因疾病或意外情況失去持續高收入的能力,那么對家庭的經濟打擊不言而喻。
從現階段來看,該家庭未來所面臨的主要風險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夫妻一方或兩方遭遇重大事故而身故或高殘;夫妻中有人不幸罹患重大疾病;夫妻一方主動提前退休造成家庭收入銳減;子女高額教育金;等等。
下面我們針對這些潛在風險,看看該家庭保障安全需要如何調整。
投保分析及建議
身故保障方面
一般而言,身故保障額度上至少需要覆蓋將來5~7年的家庭年支出,再加上房貸余額,以維持家庭中期生活質量不下降。但因為孩子還只有5歲,因此我們建議他們將總的身故保額設定為15倍于家庭年支出,以便支持孩子到成年。
由于目前該家庭支出中有很多彈性項目,如美容、購物、出國旅行等,開支較大,因此我們估算下,預計該家庭“剛性”支出大約為25~30萬元。
這樣,夫妻兩人總的身故保額可設定為400~450萬元左右。根據兩人收入2.5:1的收入比,易先生身故總保額可設定在300萬元,易太太身故總額可設定在150萬元左右。
對這個年紀的人士而言,身故保障安全主要可以采用“意外險+終身壽險(或定期壽險)”的方式解決。
健康保障方面
根據目前大病醫療治療費用估算,建議易先生的重疾險總額應配置在30~50萬元左右。易太太的重大疾病額度應在20~30萬元。除去雙方現有的重疾保障,等妻兩人可以分別再投保20萬元、10萬元的重疾險。孩子已經參加了當地少兒醫療保險,重大疾病險不需要再另行配置。
養老保障、孩子教育金等其它方面
根據兩人的收入和家庭資產狀況,可以采用設立“家庭專項基金池”的方式來籌措。總體調整后,在未來10~20年,家庭年總保費支出大約3.5~4萬元,在可承受范圍內。
如果將來易先生的團險利益發生變化(如取消),可以自己再相應投保等額的商業險,自付保費約增加數千元。
表1:給易先生的保險調整建議(現有保障不變動)
易先生 | 保險金額 | 保障時間 | 保障目的及說明 |
( 42 歲) | |||
終身壽險 | 50 萬元 | 終身 | 各類身故及高殘保障 |
意外險 | 150 萬元 | 年保或定期 | 意外身故(盡量選擇含有高殘責任的)保障。如果投保規則允許,盡量附加在終身壽險之后,以降低費率。 |
重大疾病保險 | 20 萬元 | 長期或終身 | 如果投保規則允許,盡量附加在終身壽險之后,以降低費率。 |
住院津貼 | 300/ 日 | 年保或長期 | 發生住院時可以短期補償收入。與社保不沖突。 |
盡量分期繳費,年保費支出約 15000~20000 元 |
表2:給易太太的保險調整建議(現有保障不變動)
太太( 40 歲) | 保險金額 | 保障時間 | 保障目的及說明 |
定期壽險(以泰康人壽愛相隨定期壽險為例) | 50 萬元 | 20 年期 | 一年內非意外身故,可獲返還所交保費。一年后非意外身故, 50 萬元保險金。意外身故, 75 萬元保險金。 |
10 年繳費,年保費 2650 元。 | |||
重大疾病保險 | 10 萬元 | 長期或終身 | 儲蓄型終身型產品約 3500~4000 元 / 年,繳費 20 年。消費型長期型產品約 1500 元 / 年,繳費 20 年。 |
住院津貼 | 200/ 日 | 年保或長期 | 發生健康風險可以短期補償收入。與社保不沖突。 |
盡量分期繳費,年保費支出約 4000~6000 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