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保險 > 保險業應對甲型HINI流感 > 正文
近期墨西哥、美國等地接連爆發疫情,并已蔓延。那么對于“流感”,我們應該如何選擇保險呢?首先,國內保險市場尚未開發“流感”專項保險產品,是否會針對此疫情開發專項保險產品,要視病毒情況而定。
意外險責任認定麻煩,理賠難。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在保險有效期間,因遭遇“意外事故”,致使殘疾或死亡,保險人根據合同規定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的保險。所謂的“意外事故”,需要滿足外來、意外、突發三要素。其中,突發是指事故的發生與結果之間具有直接的、瞬間的關系。流感是一種呼吸道傳染病,因此,不屬于意外險理賠范圍。
人壽險可為“身故”埋單。保險金額需在合同簽訂前先行約定,無論是定期壽險,還是終身壽險,保險金額的高低都可以協商而定,只要繳納相應的保費即可,但對于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額,最高不得超過10萬元。若因“流感”導致身故的,保險公司即按照身故保額進行賠償。
重疾保險需看清條款。國內銷售的重疾險保障內容非常“細致”。對于大多數不具有醫學專業知識的消費者來,想要讀懂保險合同并順利獲得理賠并非易事。如果確實屬于列明疾病的,就可以得到保險公司的賠款。
醫療保險用處大。最常見的就是住院費用醫療保險和住院補貼醫療保險,因為這類保險品種對疾病的原因和類別等沒有過多限制,也就是說,不論由于什么原因導致入院治療,只要超過了理賠起付線或是達到住院醫療保險的豁免天數,并且治療的醫院符合保險公司規定級別時,都可以轉由保險公司承擔檢查、治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