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繳夠15年停繳損失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 12:00 寧夏日報
近日,銀川市許多市民打進電話詢問,今年國家和自治區新的基本養老保險改革辦法相繼出臺,其中一條是對達到現行退休年齡但繳費尚不滿15年的人員,如果本人申請自愿延長續參保繳費時間,可以延續繳費時,那么繳費年限已經夠15年,但還達不到退休年齡的人員,還需不需要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如果可以不繳納,對養老保險金是否有其他影響?9月28日,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自治區社保局的相關工作人員。
自治區社保局的工作人員說,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寧政發[2006]81號)以及《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發辦法的通知》(寧政辦發[2006]126號)兩個文件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在新辦法實施后即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的,其繳費年限滿15年,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一直到其死亡,并始終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但個人帳戶儲存額要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并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再發給1個月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因此,新政策對繳費年限沒有嚴格限制,對于參保者來講,不論其繳費年限有多長,只要參保了,就可以得到應得的養老保險待遇,不同的只是繳費年限不同其待遇相應有所差別而已,滿15年只是劃分能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界限,而不是能否享受待遇的界限。
從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來看,影響養老金待遇水平的主要因素包括兩個方面。在客觀上主要是參保人員退休時自治區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主觀上主要是單位、個人繳費工資水平、繳費的連續性以及繳費年限的長短等。客觀因素對任何人來講都一樣,可以拋開不論,那么對養老金待遇水平的影響簡要的說就是:養老金待遇高低與繳費工資水平、繳費的連續性以及繳費年限的長短成正比,即繳費水平高、連續性好不中斷、繳費年限(連續工齡)長,則養老金待遇就高,反之則低。那么,如果繳夠15年就不繳了,雖然能夠按月領取到養老金,但由于繳費年限短、積累少,導致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都偏低,直接影響了參保者的養老水平。現在看來是省了錢,但將來退休后就要吃大虧。此外,從現在養老金調增的情況看,調增的幅度高低也與繳費年限的長短直接掛鉤,也成正比例關系,如果繳費年限只有15年,那么在一次次調增時始終都要吃虧。所以,從長遠看,繳夠15年就不繳了,這是對新政策的一種片面理解或曲解,并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記者 趙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