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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死不保生已成過去式 投保新版重疾險有訣竅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 00:10 金融投資報
重疾險成為近日人們關注的熱點,保監會最近宣布已初步完成了對26種重大疾病的標準定義,并劃定重疾險產品必須包含的7至10種“核心疾病”,重疾險產品有望成為標準化的產品,將更好地滿足人們對于重大疾病保障的需求。面對“變臉”后的重疾險,購買時要注意些什么,如何控制其保障范圍和保額…… 9月1日實施的《健康保險管理辦法》是我國第一部專門規范商業健康保險的法規,是健康保險業務領域的一次全新變革。此前,“重疾險”由于一些公司對某些疾病的釋義限制性條件比較多,并過于苛刻,很容易把大部分病人排除在可理賠的范圍之外,嚴重違背了基本的醫學原則。“重疾險”也一度被稱為“保死不保生”的險種。 據了解,重大疾病險本質上不是“死亡險”,它的設計原理是保障被保險人身染重疾后需要的巨額治病費用。通常而言,重大疾病險保障的應是經過治療能延長生命而不至于短期就死亡的疾病。雖然醫療水平在不斷提高,但重大疾病仍然經常發生,它不僅使患者備受精神和肉體的折磨,對患者及家屬更意味著是一場經濟災難。據統計,甚至有48.9%的老百姓因經濟原因患病后選擇了“等待”而非“治療”。購買一份重疾險,可在危急時刻為患者及其家庭提供最需要的經濟支持。 消費者明明白白買重疾險 四川省保監局壽險監管處的黃昌明先生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出臺的《健康保險管理辦法》有著諸多的亮點和看點:一是健康險條款費率更多樣,公費社保將區別對待;二是《辦法》在產品設計、銷售管理等方面突出了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三是淡化投資色彩,叫停返本型健康險;四是重疾險理賠標準將“服從”通行醫學標準。如此,保險公司今后不能以“未按條款要求接受某種治療方式”等為由拒賠。針對健康保險產品專業性強、消費者容易受誤導發生糾紛等特點,為了促使健康保險產品貼近市場實際,切實滿足廣大被保險人的實際需要。《辦法》在產品設計、銷售管理等六個方面作出了硬性的規定。據悉,目前各保險公司正在全面梳理自家健康保險產品。黃昌明認為,長期來看新規利大于弊,有利于規范市場、建立市場誠信,有利于消費者明明白白購買健康保險。 在問及《辦法》在哪些方面體現了對消費者保護的時候,黃昌明列舉了七點保護措施。其中,第二條強調了疾病診斷標準應當符合通行的醫學診斷標準。第二條稱,“《辦法》規定了保險公司應當尊重被保險人接受合理醫療服務的權利,不得在產品條款中設置不合理的或者把違背一般醫學標準的要求作為給付保險金的條件。保險公司在健康保險產品條款中約定的疾病診斷標準應當符合通行的醫學診斷標準,并考慮到醫療技術條件發展的趨勢。” 如何控制保障范圍和保額 購買重疾險不在多而在于適度,從投保范圍來看,并非保障范圍越大越好,那種“大而全”的保險相對而言成本會比較高。投保人應結合自己的需求,決定購買怎樣的保險。有些專門針對某些疾病的保險其實也很不錯,例如防癌險,由于癌癥是最易發生也最易診斷的,購買這樣的保險就更經濟、針對性更強。保險專家建議,目前投保重疾險最低的保額應在5萬元以上,普通人投保額在10萬元—20萬元之間較為適宜。 購買重疾險有諸多講究 長期險好還是短期險好?購買重疾險時,雖然短期險產品(如單年產品)的保費較便宜,但沒有太大的意義,畢竟一投保就生病的幾率很小。如果每年續保的話,總體投入就要比購買長期險多得多。重疾險的費率是隨年齡而增加的,年紀越大需繳保費就越高,而長期險是按照當初簽訂保單時對應的費率每年均繳的,由此可見,購買長期險更合算。 投保年齡是否越早越好,確實如此。一般來說,保險公司不接受60歲以上的投保人,當然現也出臺了一些專門針對老年人的產品,但從保費方面計算,老年投保人的保費較高,因此越早投保越合算。選擇什么樣的重疾險產品較好,市場上的重疾險產品繁多,購買時還是要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來選擇。由于各家保險公司的產品有所不同,因此應比較一下各家保險公司的各種產品再購買,盡可能確保所購的保險產品是自己最需要的和最實惠的。消費者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需求來進行產品組合,用較少的錢買到最適合自己的產品。 目前市場上很多重疾險分別以主險或附加險的方式出售,究竟那種比較合適?目前市場上重疾險的購買方式有兩種:作為主險單買或者作為附加險與其他主險一同購買。專家認為,這兩種形式購買重疾險的費用區別并不大,不過現在市場上的長期重疾險大部分都是以終身壽險與重疾險的結合體出現的,這樣可兼顧保障和本金保本的需要。 本報記者曾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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