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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縱橫

重新定義之后如何選擇重疾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金蘋蘋

  隨著保監會頒發的《健康保險管理辦法》明天正式實施,目前市場上的健康險產品將發生一些新的變化和調整,尤其是消費者非常關心的重大疾病險的定義工作也接近尾聲,近30種重大疾病都將有行業統一的定義和理賠標準。面對健康險新政帶來的變化,消費者該如何應對呢?

  定義將明確 保障更全面

  與原來的重疾險相比,新辦法實施后重大疾病險的定義將更加明確,一些重要的疾病都會被納入保險的范圍之內 。過去投保人往往會遇到這樣的情況:有些保險公司列入保障范圍的疾病,其他公司卻列為免賠范疇。今后包括癌癥、急性心肌梗塞、器官移植等在內的的重大疾病都將統一納入重疾險的保障范圍內,而且有了統一的理賠標準和理賠原則。“對于保險行業來說,《辦法》對社會和公眾公開了行業的規范和消費者的權益,統一的定義將使重大疾病險的產品更加規范;對消費者而言,消費也將更加清晰。”太平人壽產品市場部副總經理王玉紅介紹說,在新頒發的《健康保險管理辦法》中,有很多保護消費者的具體條款,不僅內容很清晰,規定也很詳細。如此一來,消費者就可以根據新的重疾險定義和《健康保險管理辦法》,了解自己所應享有的保障權益,盡量避免原來因看不明白保險合同在理賠時與保險公司發生糾紛甚至不能獲得賠償的情況。

  業內人士還表示,以前顯得“苛刻”的賠付標準也將隨著《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的實施而變得合理。過去的重大疾病的理賠尺度比較苛刻,讓不少消費者認為重疾險“保死不保生”。今后的理賠尺度將適度放寬,只要被保險人所患的疾病符合臨床醫學的標準,保險公司就不能拒賠。各家保險公司的保單都將根據《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的理賠標準和隨著醫學技術的進展而更新。

  盲目投保退保皆非理性行為

  根據《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的規定,“醫療保險產品和疾病保險產品不得包含生存給付責任”,這就意味著,目前市場上銷售的“生死兩全”重疾險產品將在一定的過渡期后退出市場。“生死兩全”類產品在因疾病、死亡等發生理賠之外,保險期滿后如果投保人還健在,可以獲得滿期保險金,無疑帶有一些投資保險的色彩,因此吸引了不少人。不少消費者聽說“生死兩全”的險種即將退出市場,想盡快趕上“末班車”,以獲得“生死兩全”的保障。對于這種做法,保險業人士認為并不合理,消費者不應因該險種能獲得雙重保障就趕在產品退市前投保,其實這種返還型的險種雖然保障較為全面,但保費相對而言也較高,而且對大病的定義與新的規定有所不同。有關人士建議,可以在重疾險的定義標準出臺后根據新的規定購買適合自己的新產品。

  新的《健康保險管理辦法》出臺后,保單將會因此有所變化,對于那些已經購買了重疾險的投保人而言,是按照先前與保險公司簽訂的合同享受保障待遇還是按照新規定執行?“對于這個問題,目前有關方面還未明確,因此各家保險公司還是會按照原來的合同來執行。”王玉紅說,但她同時也指出,“相信保監會一定會出臺具體的規定來規范具體的新老客戶保障待遇問題。”

  對于目前有些老客戶擔心自己享受不到新政帶來的保障待遇而退保然后改買新的保險的做法,王玉紅認為,這樣的行為不理性。她建議客戶在退保前要想清楚當初購買的保險是否自己想要的種類,如果是符合自己的需求的,就不必退保,保險應該是“只買適合自己的”。此前的

重大疾病險實際上給投保人的同樣是有價值的保障,輕易退保去改買新險種,可能會造成經濟上的損失,而且還會出現保障空檔期。

  投保時理性最重要

  對于大多數人而言,社會保障中的“醫保”其實是“保而不包”的,當前最能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莫過于重大疾病。因此保險專家認為,普通人在保障體系中最需要配置的就是重大疾病保險。但對于如何選擇重疾險,消費者要根據自己的具體特點來選擇最適合自己的險種和保額。王玉紅給出的建議是:購買重疾險最關鍵的一點就是要理性,在正確認識重疾險的保障前提下購買符合自身特點的產品。

  王玉紅指出,目前不少消費者還把保險當成是兼顧保障和投資的產品,事實上,保險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保障,特別是重疾險這樣的險種,就是針對重大疾病而設計的。消費者如果要選購此類保險,首先要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和收入水平來確定合理的投保額度,現在重大疾病的治療費用一般在十幾萬元左右,因此普通人購買10萬元-20萬元的額度較為合適,在適當的時候可依個人情況的變化再適度增加保額,過高的保額對于大眾而言并不必要。當然,如果希望得到更好的服務和更多的保障,可以在自身經濟能力許可的前提下購買更高端或者保額更高的產品。

  由于新的規定即將實施,重疾險的定義也將發生變化,重疾險產品也會出現一定的改變,很可能會出現適合消費者各種需求的不同產品。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和特點選購適合自己的產品,用組合的方式來打造自己的重疾險。業內人士指出,購買重疾險并不是保的疾病越多就越好,大體而言,根據個人健康狀況和大眾最容易患的疾病種類來投保比較合適。有些疾病的發生率很低,患病的可能性很小,針對這樣的疾病投保就不是很有必要。

  太平人壽產品市場部高級經理張曉萍建議,保費繳付采用年繳的方式比較好,年繳因繳費期限長且分散,投保人繳費時的壓力不會很大。大多數保險公司規定,如果在重大疾病保險金的給付發生在繳費期內,從給付日起就可豁免以后的各期保費。比如說,如果投保人在投保的第二年就患上重疾,他只需付一年的保費就可獲得全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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