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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家庭保險:保障第一 投資第二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 13:33 《理財周刊》
文/楊岷 (文中提要) 在安排家庭保險的過程中,一定要分清各類產品的功能差異,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畢竟保險是最好的工具,而非最佳的投資選擇。 近年來,一個又一個新的保險名詞出現在人們的視線中:投資型保險有連接、分紅、萬能、終身賬戶型等。人們時不時可以看到保險產品宣傳單上的分紅、投資或理財等字樣。各種性質的保險產品在各種各樣的銷售渠道中同消費者見了面,讓人眼花繚亂,不知道該如何選擇。 談到這個現象,我們不妨首先來看一下保監會對保險預定利率監管的歷史沿革。1997年之前,保險監管部門并沒有對預定利率有多少限制。當時壽險保單的預定利率都比較高,有些險種高達8%、9%,甚至到10%以上,高回報造成每次降息都出現投保人搶購的風潮;但由此給保險公司帶來的是越來越多的“利差損”。 1997年10月23日,央行第三次降息之后,當時保險業的監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了緊急通知,規定“將人壽保險業務的保費預定利率上下限調整為年復利4%至6.5%”。 1999年6月10日,央行連續第七次降息。同一天,保監會再次下發緊急通知,規定“將壽險保單(包括含預定利率因素的長期健康險保單,下同)的預定利率調整為不超過年復利2.5%,并不得附加利差返還條款”。而正是這第二份緊急通知,最終設定了目前壽險產品定價的“高壓線”。 從上述歷史沿革可以看出,1999年下半年以來,各公司新發壽險產品的預定利率正處于一個非常低的水平狀態。也正是由于這個因素,各家保險公司為了能在這個保險市場中搶占份額,推出了各種類型的保險產品。目前壽險市場的產品種類基本以四種形態出現。 所謂傳統的長期壽險產品都有一個固定的預定利率,保險合同一旦生效,無論保險公司經營狀況如何,都將按預定金額比例等賠付給客戶,這個理賠金額在當初的計算過程中,本身就包含了一個長期的年預定回報率。比較適合有各類人身保障需求的人群購買。 投資連結保險則不存在固定利率的說法,保險公司將客戶交付的保險費分成“保障”和“投資”兩個部分。其中,“投資”部分的回報率是不固定的,也沒有上限。如果保險公司投資收益比較好,客戶的資金將獲得較高回報。反之,如果保險公司投資不理想,客戶也將承擔一定的風險。這種連接證券市場的保險產品,不是所有消費者都能接受和承擔的。 分紅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將上一會計年度該類分紅保險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現金紅利或增值紅利的方式,分配給客戶的一種人壽保險。分紅保險中的分紅是調節消費者同保險公司之間利益的工具,是一種保單的功能,而并不是此類保險中的保險利益,是不確定的。 萬能險,則指的是可以任意支付保險費、以及任意調整死亡保險金額的人壽保險。我國萬能產品規定設1.75%及以上(不同公司可以自己設定)的保底收益率,還具有一定浮動收益的可能,但浮動部分同樣并沒有長期、永久的正向保證。 綜觀上述四種人壽保險的形態,極大豐富了市場產品線,同時也給消費者增加了選擇的余地。但無論您選擇傳統、分紅,還是萬能產品,第一關注的應該是保險保障的功能。投連險因為主要在投資功能上,則另當別論。 對于普通人群而言,選擇中短期保險時,最好選擇傳統的消費類產品。理由是消費類產品受利率因素影響不大,其費率主要依據風險概率而來,價格較低,關鍵是特別能體現保險區別于其他金融產品的最大差異功能——“雪中送炭”。而在選擇保險責任較長的產品時,由于無法排除利率上漲等因素對傳統險的不利影響,這時選擇分紅或萬能產品也是有理由的,但切忌把分紅和萬能中的浮動收益部分做為未來現金流入來看待。 總而言之,在安排家庭保險的過程中,一定要分清各類產品的功能差異,選擇最合適自己的,而不是所謂“收益高”的產品。畢竟保險是最好的保障工具,而非最佳的投資選擇! (楊岷,華東師范大學歷史系畢業。現任上海健生保險代理公司副總經理和公司高級講師,8年保險從業經驗。) 查閱更多精彩理財文章,請登錄第一理財網(www.Amone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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