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日起3個月內,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要投保“交強險”,并將保險標志貼在車上
● 7月1日后,原有商業三者險保單尚未到期的,原保單繼續有效,期滿后再及時續保“交強險”
● 7月1日之前提前續保的商業三者險,不能替代“交強險”
雖然馬先生的車保險8月份才到期,但在獲悉7月后交強險的價格將高于商業三者險后,考慮到7月后車險費率折扣將調整為最高7折,為省點錢,他決定提前續保商業三者險,以期減少車險支出……
盡管原有商業三者險的保單尚未到期,但隨著7月1日的臨近,目前不少像馬先生這樣的車主都準備或已經提前續保了,以為這樣就可以免投一年的交強險。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制度處處長董波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提醒人們,此舉并不可取。這樣的做法很可能不但沒省錢,還可能給你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根據保監會日前下發的《關于交強險施行過渡期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機動車保險有效期限在今年7月1日以后才到期,如果提前續保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7月1日以后3個月內,仍必須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否則,在3個月的過渡期后,即使車主持有商業三者險的保單上路,仍將面臨扣車和相應交強險費率2倍的罰款。
此外,根據《通知》,要求7月1日后到期的車險保單不得辦理提前續保,如果辦理,其保險生效日期也將提前到6月30日。由于保監會的《通知》剛剛下發,還沒有完全傳達下去,一些保險代理點及部分保險公司竟然聲稱仍能接受續保。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對于提前續保,保監會已明令禁止,如果車主通過某些渠道續保成功,也許會給自己帶來風險,因此建議車主最好莫貪小便宜。
董波強調指出,保監會以7月1日為界來確定原商業三者險是否有效,是看保單的生效期,而非投保日期。根據我國保險相關法律規定,保單在投保后20天后才正式生效,也就是說如果您的續投保不是在6月10日之前,保單的生效期都是不符合緩上交強險規定的。
“交強險”的保險責任幾乎涵蓋了所有道路交通風險,且不設免賠率和免賠額,其保障范圍遠大于商業三者險。為了省錢而盲目提前續保,反而會讓車主錯失一年的“交強險”風險保障。
此外,由于沒有交強險強制標志,消費者無論何時上路必須隨車帶保單備查,這樣很不便利。而如果忘帶保單,車輛會被公安交管部門扣車罰款。
商報記者 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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