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實施在即 更須注重險種搭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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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6日 10:19 揚子晚報 | |||||||||
將于7月1日開始實施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無疑已成為駕車族近期最為關注的話題。特別是買了“交強險”之后如何搭配商業車險,對于廣大車主來說是這幾天考慮得最多的問題之一。不僅是“交強險”,在選擇重疾險、房貸險等險種方面,也要善于搭配。 “交強險”并非萬能
“交強險”的費率和賠償責任限額無疑是車主最為關心的,雖然目前這兩個問題還沒有最終確定,但保監會有關負責人指出,“ 交強險”的費率和條款由保險公司自己制定,保監會只對其進行監管審批。作為一個全新的制度,“交強險”與現行的“三者險”相比有較大的差異,主要表現在強制性、賠償原則、保障范圍、經營原則、責任限額分項以及條款與基礎費率等方面,綜合考慮我國目前經濟發展水平,在施行初期階段費率不會很高。 雖然現階段費率不會很高,但還是一筆支出,不少車主正在考慮7月1日實施“交強險”之后,是否還要買商業三者險? 對此,專業車險專家表示,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了賠償標準,加大了車主的風險,而“交強險”所體現的是最基礎的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求賠償的損失很有可能超出“交強險”限額部分。從目前的測算來看,“交強險”應該可以覆蓋70%的事故賠付,剩余的部分還需要通過由商業三者險來補充。不僅是商業三者險,對于車主來說,在購買車險的時候,最好同時關注“交強險”、商業三者險、車損險和盜搶險,才能獲得充分的保障。 保險理財重在搭配 綜觀目前保險市場的眾多糾紛,大多是人們對于保險產品的認識誤區所致,特別是許多人想買一種能涵蓋各種保障的“萬能險”,這可能緣于某些保險機構的誤導,就像前一階段人們認為重疾險是“保死不保活”一樣。其實,醫療保險品種遠不止重疾險一種,醫療費用報銷型保險、住院費用補貼型保險、意外醫療保險的保障功能,都是單單一個重大疾病類保險所不能涵蓋的。 與重疾險相比,旅游保險也是近年來人們關注的一個問題。雖然旅行社在收取的相關費用中已包括了保險費用,但“旅行社責任保險”只是旅行社為了規避風險給自己上的保險,如果游客搭載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吃了旅行社提供的飲食發生食物中毒等,旅行社需向游客賠償。一切非旅行社原因發生的事故,如客人突發疾病、自行活動發生意外時,旅行社都不負賠償責任。為保險起見,游客還應為自己上“雙保險”,像交通意外險、旅游意外險、旅游救助保險等都是可以考慮的。 買得多不一定賠得多 隨著風險意識與日俱增,人們也越來越關注保險的搭配問題,不少消費者認為,保險越多越好,保額越高越好。但事實并非如此,確實有不少險種可以多買,也可以多賠,如基本壽險、人身意外傷害險等,保額通常是不作限制的。而有些險種即使買得再多也不會多賠,比如報銷型醫療險、兒童壽險、家財險等,如果重復或超額投保,其實是在花冤枉錢。 保險并不是萬能的,保險不能提供所有的保障,保險的價格與其保障的責任是相關聯的。花最少的錢得到最大的保障,這就是保險理財的精髓所在。(方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