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提早規劃少兒保險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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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9日 11:42 新聞晚報 | ||||||||
保額限制不可一概而論 《保險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投保人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保險人也不得承保。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錢款限制,但是死亡給付保險金額總和不得超過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限額。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的《父母為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人身保險金額限額的通知》規定,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其死亡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人民幣5萬元;2002年3月22日,中國保監會又另行發文,同意以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為試點,將未成年人人身保險的死亡給付保險金額上限提高至10萬元。 對父母為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人身險的保額進行限制,其目的就是要保護被保險人的人身安全,避免由于道德原因給被保險人造成人身傷害。這里的限額僅限于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生存險并無此限制。 因此,作為父母在給孩子購買保險的時候,應該明白這個限額屬于哪一個方面。經濟條件比較寬裕的家庭,不妨給孩子在生存險上多支付一點,為孩子的明天做好規劃。 險種組合防意外 有些父母在給孩子購買保險的時候,首先看到的是回報。自己購買了幾年的保險,保險到期后一共能從保險公司拿到多少錢,用從保險公司拿到的錢減去存在銀行同期的儲蓄所帶來的收入,如果高,就認為自己所購買的保險劃算;反之,就認為保險不好。事實上,這是典型的購買保險誤區,把少兒保險當做一種投資,而非給孩子的保障。 隨著目前經濟發展,過去因營養不良、感染性疾病導致兒童死亡的比例大大降低,與此同時,由于意外傷害導致兒童受傷和死亡的數量卻呈上升趨勢。交通事故、燒燙傷、氣管異物等已經是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幾種比較常見的意外傷害。 因此,父母在給孩子購買保險的時候,應該首先考慮的是健康保障,其次才應是教育經費的規劃。在保險設計時,可以采取逐年繳費的付費方式,購買具有分紅功能的教育保險,同時再附加一些醫療和意外保障。 結合財務規劃 一些人在孩子剛出生的時候,一籮筐地給孩子購買了許多保險。剛開始的前幾年保費還可以交納,可是隨著時間的變動,家庭應對的外界環境也在改變,一旦遭遇父母失業、重大疾病等特殊情況,極有可能導致孩子的教育保險基金無法準時交納。 如果此刻選擇退保的話,前幾年投入的保險費用都會受到損失;若繼續保持保險,可能家庭生活質量發生變化。每個父母都希望孩子接受最好的教育,擁有更為遠大的未來。教育費用越來越昂貴,讀個大學更要花費10多萬元。更不必說對孩子愛好的培養,像游泳、彈琴、請家教等諸如此類高昂的開支也是一筆巨大的款項。 因此在給孩子選擇保險規劃時,一定要結合夫妻雙方的實際財務狀況,避免盲目購買保險,而影響了家庭的生活水平。業內人士認為,一般年收入的10%———20%左右購買保險是一種正確的選擇。 主持人關注: 現代家庭不少父母為孩子買了保險,但大家是否知道,投保少兒險也有技巧。一般說來,應該早買,畢竟從壽險費率的設定來看,年齡越小投保,所繳保費就越便宜,所買的壽險就越劃算。 在購買保險的時候,費用不宜太高、交費期不宜太長,切忌互相攀比,應根據家庭經濟狀況量入為出。有些險種看上去很好,但仔細計算就會發現費用較高,家長在選擇時要擦亮眼睛;交費期不宜太長,因為孩子長大后應該自己選擇適合的保險;另外,交費期限一般情況下越靈活越好,如年交、三年交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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