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5日電 (金融頻道 黃政平)新年伊始,保監會網站半月以來公布的險企罰單顯示,保監會派出機構新近針對險企開出13張罰單,險企因虛列經濟事項套取費用遭罰的現象依舊普遍,其中陽光財險兩家分支公司因此被罰20萬元。
保監會向19家險企發監管函 通報違法違規問題
據保監會網站1月14日消息,中國保監會日前針對2012年保險公司中介業務檢查情況,向19家保險公司發出監管函,詳細通報各公司被查基層機構違法違規問題,并提出整改要求。
在2012年度檢查中,19家公司的基層機構違法違規問題較多,集中表現為通過虛構中介業務、虛增或虛掛銷售人員、虛列中介業務費用等手段非法套取資金等。有關保監局依法對上述機構合計罰款671萬元、警告2家次、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5家,涉及業務4項、銷售渠道1個;依法警告90名責任人,罰款86人計156萬元。
保監會發出監管函的19家保險公司分別為:中國平安[微博]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嘉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險企虛列經濟事項套取費用現象多 陽光財險吃20萬元罰單
保監會發出監管函的19家保險公司中,有不少企業出現在保監會1月以來公布的13張罰單里。其中有陽光財險、生命人壽、和中國人壽。保監會提到的險企通過虛構中介業務、虛增或虛掛銷售人員、虛列中介業務費用等手段非法套取資金等違法行為依然屢見不鮮。
保監會派出機構1月來開出的13張罰單,罰款金額累計達148.5萬元,其中險企因虛列經濟事項套取費用吃到的罰單有7張,罰款金額達87萬元。
江西保監局查明,陽光財險宜春中心支公司2011年期間,存在利用保險代理人從事以虛構中介業務方式套取費用,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等行為,決定對其責令改正,并處罰款10萬元。此外陽光財險湖南分公司也因為編制并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被當地監管部門處罰10萬元。
中國人壽財險哈爾濱市中心支公司因虛列辦公用品及電腦耗材費用的方式套取資金被罰10萬元。
中國人保財險[微博]公司重慶市江北支公司違規給予投保人保險費回扣,遭重慶保監局罰款10萬元。
安徽保監局查明,平安養老保險公司安徽分公司在2007年7月至2011年4月期間承保的醫保部門業務中,存在通過批改保單套取費用的違法行為,決定對其罰款20萬元。
中新大東方壽險公司重慶分公司因編制虛假投保資料和虛假列支傭金及招待費被監管機構罰款27萬元。
業務員推銷年金保險產品被指欺騙 新華人壽屢吃罰單
因公司業務員推銷有關養老年金保險產品時存違規行為,新華人壽保險公司重慶分公司(新華人壽重慶分公司)吃到3張罰單,共計罰款25萬元。
重慶保監局查明,2011年4月,新華人壽重慶分公司一名業務員在銷售名為“榮享人生養老年金保險”的一份保單時向投保人隱瞞了交費期間、交費方式等情況。為了不讓投保人在猶豫期內發現被隱瞞的情況,該業務員在投保單公司留存聯上將投保人電話號碼填寫為自己的電話號碼,替代投保人接受保單回訪。重慶保監局對新華人壽重慶分公司罰款12萬元。
2011年7月,新華人壽重慶分公司原財富管理部一名業務員在向投保人艾某銷售“尊享人生年金保險”時,有夸大保險責任和保險產品收益的行為。新華人壽重慶分公司因此被罰7萬元。
新華人壽重慶分公司一名業務員被查出2009年9月在銷售一份“榮享人生養老年金保險”保單時,有夸大保險產品收益的行為,重慶保監局認為該行為屬于欺騙投保人的行為,遂對公司罰款6萬元。
此外,新華人壽在江西贛州和黑龍江綏化的中心支公司分別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個人從事保險銷售活動和組織保險營銷員考試作弊的違規行為,當地保險監管部門分別給予上述兩家公司15萬元和3萬元的罰款。(中新網金融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