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秋實
本報北京8月4日訊記者付秋實報道中國保監會今天公布了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相關數據。數據顯示,2010年,交強險共承擔賠償責任限額123386億元,比2009年增長19%;賠付件數1228萬件,比2009年增長4%;各項賠付621億元,比2009年增長32%;墊付搶救費用15.4萬件,是2009年的2.8倍,墊付金額9597萬元,比2009年增長18%。自2010年起,保監會與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在全國20個省市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機制,及時化解因交通事故產生的民事糾紛和社會矛盾,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保監會稱,為有效發揮交強險制度促進道路交通安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積極作用,2010年,保監會會同相關部門繼續深入推進交強險工作。
一是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在2007年7月實行交強險費率與道路交通事故掛鉤浮動的基礎上,2010年3月起,與公安部聯合建立了酒后駕駛與機動車交強險費率掛鉤浮動制度,對于飲酒、醉酒行為給予一定幅度的費率上浮,提高了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預防和減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二是化解部分車型投保難問題,擴大交強險覆蓋面。2010年,江蘇、安徽、湖北等10省市開展了拖拉機交強險地區費率試點,浙江、湖南等5個省市開展了摩托車交強險地區費率試點,緩解了當地拖拉機、摩托車交強險“投保難”問題。三是積極應對虧損擴大趨勢,促進交強險制度平穩運行。面對交強險賠付率不斷上升的趨勢,保監會會同相關部門積極研究應對交強險承保虧損逐年擴大等問題,在不增加社會總體負擔的前提下,扎實推進交強險工作。四是加強系統和制度建設,完善各項配套措施。為了提高交強險數據真實性、交強險費率浮動、代收車船稅、理賠創新機制等順利開展,目前已在全國范圍內(除西藏、寧夏外)建立了車險聯合信息平臺,監控每張交強險保單、每筆賠款,并且逐步實現了與公安交管、稅務部門的互通互聯。同時還要求各保險公司建立了車險承保理賠投保人自主查詢制度,使交強險經營各個環節的透明度進一步提高。
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交強險實施5年多來,制度運行平穩,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是,隨著經濟社會形勢的發展變化,交強險體制機制面臨新的矛盾和問題。保監會和國家相關部門高度重視上述問題,目前正認真總結交強險運行情況,研究完善交強險制度,加強對保險公司的監管,堵塞漏洞,為交強險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該負責人說,下一步,保監會將采取以下措施積極解決交強險運行中出現的突出問題,促進交強險制度健康穩定運行。
一是按照國務院的有關部署,會同相關部門深入研究交強險的經營模式,并提出建立科學費率機制的思路與意見。對于國際上交強險商業化經營模式、代辦模式和社保模式的特點、實施環境及其利弊等進行深入研究,推動完善我國的交強險經營模式。
二是督促各保險公司進一步改善經營管理,深入挖掘行業潛力,積極采取措施加大對交強險各項成本的管控力度,進一步壓縮交強險的經營管理成本。
三是督促各保險公司進一步做好交強險服務工作,堅決打擊交強險“拒保”行為,同時積極配合救助基金的實施,維護投保人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權益。
四是積極研究向外資保險公司開放交強險問題,引進吸收國外交強險經營的先進技術及管理經驗,推動我國交強險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