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上周報道稱,商業車險存在“高保低賠”的行業慣例。對此,保監會日前表示,將針對目前商業車險制度中存在的問題,開展調研,并承諾9月底前完成商業車險產品、承保理賠流程等制度的改革。
上周,央視曝光了保險公司按照新車的價格收取相應的保險費,但理賠時卻按照汽車折舊后的價格賠償。這一霸王條款讓保險公司“前后兩頭占便宜”,卻讓車主吃了啞巴虧。
北京車主高先生2003年買了一輛轎車,2010年,他的車損險保險金額被定為19萬多元,即這輛車如果被撞壞了他最多能獲賠19萬多元!暗绻@輛車發生損失,保險公司最多只能賠給我舊車的價值,也就是10萬塊錢。多出來的9萬元所對應的保費算是白交了!
前天,保監會表示,針對目前商業車險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將開展調研。
據了解,保監會調研的內容包括,商業車險產品管理制度,商業車險條款、費率厘定,商業車險承保、理賠服務流程、服務標準上存在的問題,以及如何更好地保護被保險人利益的意見和建議。
保監會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保監會將與各領域人士召開座談會,包括消費者協會、汽車運輸協會及部分車主的座談會,專家學者座談會,司法部門、律師座談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