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媒體及公眾的質疑,保監會表示擬就車險的承保、理賠以及條款和費率等問題開展調研,于9月底前推動車險調整完善工作。
本報訊 (記者紀晨璐)繼質疑國內車險行業“無責免賠”系霸王條款后,央視日前再度曝光車險另一霸王條款——“高保低賠”。
面對媒體及公眾的頻頻質疑,保監會日前發布了《關于開展完善機動車輛商業保險制度調研工作的通知》,擬就車險的承保、理賠以及條款和費率等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調研。
保監會方面表示,將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于9月底前推動全行業完成商業車險產品、承保理賠流程等制度方案的調整完善工作。
調研涉及6大方面
保監會表示,對于車險市場的一些熱點、焦點問題,將積極采取綜合性措施,認真研究解決。
據記者了解,保監會此次調研主要涉及車險市場6個方面的內容:當前商業車險產品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問題及建議;當前商業車險條款、費率厘定中是否存在問題及建議;當前商業車險承保、理賠服務流程、服務標準上存在的問題及建議;進一步推進商業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的建議;車險知識普及和風險提示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當前商業車險領域侵害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及如何更好地保護被保險人利益的意見和建議。
根據保監會的要求,各地保監局和保險行業協會應在2011年5月底之前將相關調研報告上報保監會。
保監會加強財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
記者昨日獲悉,保監會已經向各保監局下發了《2011年財產保險監管工作要點》(下稱《監管要點》)。
償付能力監管是今年風險防范的重點內容。根據保監會的要求,對問題公司繼續依法采取一司一策的有效監管措施,對償付能力和資本金不足的公司,通過限制規模、停批分支機構、責令加大分保、督促增資擴股、停業整頓甚至接管等措施限時整改到位,增強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監管要點》指出,對中華聯合、都邦等償付能力長期嚴重不足的重點公司,繼續采取專項定人跟蹤等措施。同時,對償付能力處于預警區間的公司及時下發監管提示。此外,將督促資本金不足的公司增加資本金,對不能達標的公司做好處理預案。
(紀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