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昨日(3月30日),中國保監會在其官方網站發布 《2011年財產保險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在通知中除了強調償付能力監管防范系統性風險外,還指出要依法重處保險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更好地維護被保險人利益。
2011年保監會將著重治理財產保險公司數據不真實的問題,重點治理虛列中介費、虛假理賠、逐步解決嚴重虛假列支營業費用和農險虛假承保等違法違規行為。針對嚴重違規支付中介手續費、虛列費用和其他違法違規行為,保監會將探索采取以地市以上公司為單位的停業、吊銷違規機構營業許可證、取消高管任職資格、追究上級領導責任等,或將相關人員移交司法機關。
保監會還在探索把分支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與其上級公司 (包括總、省公司)的高管責任掛起鉤來,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將采取 “立案在上、檢查在下、責任共擔、依法處罰各級高管”的方式。
保監會表示,2011年要著力維護好消費者利益,加大對損害被保險人利益投訴案件的查處力度,特別是加強對拖賠、惜賠與無理拒賠等行為的處罰力度。在保險產品方面,保監會要求各保監局主要抓住車險、企財險兩大險種和直接服務億萬人民群眾的農業保險和交強險業務。
該通知要求完善車險及交強險制度,鼓勵符合條件地區試點江蘇交強險差別費率的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擴大深圳等地商業車險費率浮動模式的試點。該通知強調保險公司嚴格執行車險接報案省級集中管理制、車險理賠實名制、車險賠款非現金支付制和車險理賠100%回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