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版本也明確叫停銀保駐點銷售,但并未提及每個銀行網點原則上只能代理三家以下保險公司產品
作者:王梅麗
摘要:在銀監會單方面下發銀保新政近一月后,保監會亦準備出臺一份《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監管指引》(下稱《指引》),進一步明確和規范銀保市場。
在銀監會單方面下發銀保新政近一月后,保監會亦準備出臺一份《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監管指引》(下稱《指引》),進一步明確和規范銀保市場。
該《指引》或在未來兩周內由保監會和銀監會聯合下發。記者了解到,保監會在草擬文件過程中,亦與多家保險公司人士有過溝通,目前該文件正在保險業內征求意見。《指引》明確了保險公司不得在銀行駐點銷售,但并未提及此前銀監會要求的每個銀行網點原則上只能代理三家以下保險公司產品,如果《指引》由保監會和銀監會聯合下發,那么之前的“一對三”條例或不再明確執行。
“一對三”條例或不再明確執行
在銀監會下發的銀保新政中提及,銀保產品只能由銀行銷售人員銷售,保險公司不得在銀行駐點銷售。而記者了解到,此次《指引》中亦提到了在銀行網點銷售保險的應當是銀行銷售人員,再一次明確了保險公司不得在銀行駐點銷售。
但據業內人士透露,《指引》并沒有禁止保險公司人員不能對合作銀行網點進行服務和跟蹤,對銀行銷售人員提供支持和服務。自銀監會下發新政后,原來駐點銷售的保險公司亦調整了策略,駐點銷售改成了巡點服務,保險公司客戶經理每天巡視幾家網點,幫助銀行人員銷售。但這一變化,銀保的出單量的確沒有之前高。
一合資壽險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認為,取消駐點銷售對原來駐點銷售人員的轉型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非駐點模式對于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溝通能力、培訓輔導能力要求相對較高。保險公司可能會因此精簡人員,用有限的資源來培訓這種員工。這些員工有可能轉為保險公司的正式員工。目前已有保險公司開始加大在培訓、督導、客戶服務等人力方面的配置,建設一支專門的銀代客服隊伍。
除此之外,《指引》并沒有提及另一爭議較大的銀保“一對三”政策。《指引》僅規定,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應當根據自身管控能力審慎選擇合作對象,合理確定合作對象的數量,保持合作關系和客戶服務的穩定性。銀行代理網點與每家保險公司的合作期限最短不少于一年。
保險公司人士認為,從實際情況看,以前盡管銀行和多家保險公司簽訂了代銷協議,但分配到各個網點的保險公司產品也只有三四家。因此《指引》從事實出發,并沒有過多限定銀保合作數量。如果《指引》由保監會和銀監會聯合下發,那么之前的“一對三”條例或不再明確執行。
旨在幫助險企銀保轉型
相對于站在商業銀行角度的銀監會銀保新政版本,看過該《指引》的保險公司人士對記者表示,除了細化和補充了銀監會的銀保新政條例外,保監會還希望借此能夠促進保險公司在銀保方面的轉型。
《指引》規定,銀行和保險公司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應加大產品創新能力,積極嘗試專屬產品、專屬產品組合、專屬理財計劃,推進銀保市場產品投放的多樣化和差異化,不斷滿足客戶日益增長的保險保障和金融資產管理需求。此外文件還強調只有滿足償付能力充足、近兩年內未受過重大處罰等條件的保險公司方可開展銀保業務。
一大型壽險公司銀保負責人表示,目前幾家償付能力不足的保險公司主要為財險公司,該條例對壽險業影響不大。從保監會的態度看,其希望保險公司轉變銷售理念,著重設計具吸引力的銀保產品。保險公司通過延伸業務鏈、深化客戶資源開發,逐步緩解銀保業務質量下滑帶來保費收入降低的壓力,減輕保險公司對銀行的依賴度。雖然短期內會導致銷售及培訓成本的增加、保費收入及中間代理收入的下滑,但從長期來看可以減少管理成本和分銷成本,也從實質上完成了產銷分離的重要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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