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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時報記者 賈 壯
本報訊 中國保監會昨日正式頒布《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掇k法》規定,保險資金投資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此外,還允許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板股票和B股,細則另行規定。
在保險資金投資股市方面,去年底頒布的征求意見稿表述是“投資于股票和基金”,比較籠統。此次《辦法》則明確指出是“投資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據保險業內人士分析,保監會之前規定保險資金投資于股票和基金的比例都是10%,現在將兩者打通合并計算并且指明是股票型基金,實際上相當于提高了保險資金進入股市的比例。
《辦法》稱,保險資金投資的股票,主要包括公開發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幣認購及交易的股票由保監會另行規定。這相當于允許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板股票和B股。另外,《辦法》規定,保險資金不得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以及從事創業風險投資等。
《辦法》的另外一大看點是允許保險資金投資于不動產。根據要求,保險資金投資的不動產,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著于土地上的定著物,具體辦法由保監會制定。在投資比例方面,保險資金投資于不動產的賬面余額,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投資于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兩項合計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在保險資金其他配置方面,銀行活期存款、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銀行債券和貨幣市場基金等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低于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無擔保企業(公司)債券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基礎設施等債權投資計劃的賬面余額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累計投資成本不得超過其凈資產。
《辦法》還規定,保險投資性資產要實施第三方托管,確定托管資產的獨立地位,充分發揮第三方監督作用。另外,保監會要求嚴格限制保險資金參與衍生品交易,強化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管控。《辦法》規定保險資金衍生產品交易,僅限于對沖風險,不得用于投機和放大交易,具體辦法由保監會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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