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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產險〔2008〕1735號
瑞士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關于:瑞士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與關聯企業轉分保業務的申請》(瑞再京發〔2008〕84號)收悉。經審核,同意你公司在2009年度與European Reinsurance Company of Zurich(蘇黎世歐洲再保險公司)從事再保險關聯交易。請你公司在與European Reinsurance Company of Zurich(蘇黎世歐洲再保險公司)簽訂2009年度生效的合約再保險合同后15個工作日之內,將再保險合同文本(Slip)上報我會;同時,在每季度末15個工作日之內,將上季度與European Reinsurance Company of Zurich(蘇黎世歐洲再保險公司)簽訂的2009年度生效的臨分再保險合同文本(Slip)上報我會。
此復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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