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就交通強制險征求意見 代表稱保額別太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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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9日 06:57 北京娛樂信報 | |||||||||
信報訊 (記者 仇兆燕) “限額不能定太高,提供一個基本保障即可,否則相應的保費也會抬高,消費者承受不起!” 隨著7月1日的臨近,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進入了出臺前的倒計時。昨日,中國保監會召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舉行了征求意見會,與會代表提出了低限額、給保險公司提供財稅支持、使用通俗保單等建議。
基礎費率即價格問題和責任限額即賠償問題是所有代表關注的焦點。 “首先限額不能定太高,提供一個基本保障即可,否則相應的費率也會抬高,消費者承受不起!”有代表說,“特別是我國地區經濟發展差異較大,對一些貧困地區尤其廣大農村地區,應考慮‘交強險’實施的條件,把握好時機。” 同時,與會代表也指出,由于強制保險不允許保險公司進行風險選擇,即不得拒絕承保(包括對高風險車輛),且在經營上實行不盈不虧原則,帶有很強的公益性,因此建議有關部門對其應有別于商業險種,對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給予相應的財稅政策支持。另外,代表們還提出“交強險”保單條款應力求通俗、簡明等。 對此,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交強險”制度是一項全新的制度選擇,迄今為止世界上還沒有類似我國同時對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實行“無過錯責任”的先例。因此,在制定責任限額、基礎費率及具體的費率浮動機制時,既要注意借鑒國際經驗,又要充分考慮我國交通事故發生率、國民人均收入水平、社會誠信水平等現實情況,在制定中將科學性和實際操作性緊密結合。同時,記者了解到,保監會下周還將就“交強險”舉行新聞發布會。 【相關鏈接】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3月28日,國務院頒布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并定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后,保監會主要著手8個方面的工作:核準經營資格;審批條款費率;核查經營情況;與公安部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監制保險標志;制定責任限額;配合財政部制定救助基金辦法;違規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