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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規定保險經紀機構異地業務禁設非法網點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09日 21:04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2月9日電 (記者 毛曉梅) 為了規范保險經紀機構開展異地業務行為,維護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利益,中國保監會日前下發了《關于保險經紀機構開展異地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所稱保險經紀機構開展異地業務,是指保險經紀機構在注冊地以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設分支機構從事保險經紀活動。

  《通知》說,保險經紀機構開展異地業務可由公司業務人員直接進行,并明確規定,“保險經紀機構開展異地業務,不得設立非法網點”。

  《通知》要求,保險經紀機構開展異地業務應遵守業務發生地保監局監管政策和行業組織的約束,并于每季度結束后15日內向業務發生地保監局報告業務情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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