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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公司: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投訴產品: 華夏福臨門年金保險(2014)
保單合同號: 2014000324949088
最新消息:3月10日下午,華夏人壽致函新浪財經稱經雙方友好協商,投訴人馬先生的問題就已解決,馬先生對投訴的處理結果滿意,以后再無其他異議。
2010年河南鄭州的馬先生在華夏人壽買了一份躉交的5年期理財型保險(保險名稱已經不記得了),繳納保費1萬元。2013年末,保險代理 人通知他,公司有優惠活動,希望他退掉原來的保險,重新投保另一份保險,即華夏福臨門年金保險。具體操作方法為:將原來的1萬元保費 中的9780元轉投華夏福臨門年金保險,剩余220退還給他,另外再給予4000多元分紅。而新投保華夏福臨門年金保險第一年繳費9780元,以后每年只需要繳納1千元的整數倍即可。
今年1月1日,到了繳納保費的時候,馬先生才得知,以后每年都必須繳費9780元。馬先生這時仔細閱讀投保單上的信息才發現,保單上的簽名和 投保人須知中手抄的“本人已經閱讀保險條款、產品說明書和投保提示書,了解本產品的特點和保險利益的不確定性”均不是他本人所寫。
馬先生找代理人溝通,對方稱自己已經從華夏人壽辭職,不管這個事了。
馬先生認為,保險代理人在整個事件過程利用他對保險的不了解,故意誤導他。一是不應該在他沒有主動申請的情況下,誘導他退保后再重新投保;二是對于新投保的保險產品的繳費情況沒有給予明確說明;三是不應該代其在投保單上簽字。
交涉結果:
馬先生要求華夏人壽全額退保,并補償利息損失,但二者并沒有達成一致。馬先生遂向河南省保監局投訴,目前還沒有進一步消息。
新浪財經致電華夏人壽,客服人員記錄了馬先生的訴求,稱會轉交投訴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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