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華君
醞釀二十年之久的中國存款保險制度呼之欲出。在人民銀行原副行長馬德倫日前透露中國存款保險制度的設計已經基本完成,即將推出之后,整個金融界再度沸騰。
“我認為存款保險制度未來6個月會推出,這將對存款利率自由化、民營銀行準入及金融機構退出制度的改革帶來很大幫助。”摩根大通中國區首席經濟學家朱海斌昨日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存款保險制度是指銀行等存款類金融機構向存款保險機構繳納一定保險金,而當自身發生危機時,由存款保險機構保障其清償能力的一項制度。
“存款保險制度主要會涉及兩個主要內容,即存款保險限額和存款保險費率。”朱海斌告訴記者。
在存款保險費率方面,朱海斌向記者介紹稱,保險費率的厘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所有銀行統一根據其資產負債表,按照相同的費率交付保費;另一種則是國際上更加普遍的“Risk-based”(基于風險評估費率),即根據不同銀行的風險程度,設置有差別的費率。 因此,便賦予了存款保險公司一個類似監管部門的職能,像美國的FDIC(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其必須要對銀行的總體風險進行評估,風險過高費率相應就會高。朱海斌稱:“我認為,中國應該會采取第二種方式。”
與此同時,從某種程度上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也被視為存款利率市場化的一個先決條件。
朱海斌表示,下一步存款利率管制一旦放開,可能不可避免地出現小銀行高息“搶存款”的現象,從而導致惡性競爭的出現。這里風險很大,可能導致銀行的倒閉。
而該制度的推行或能防范系統性風險的出現。“中國目前在金融機構準入機制監管較嚴格,但金融市場的完善發展必須要有一個健全的退出機制,中國目前還沒有。存款保險作為退出機制里一個最主要部分,在一個金融機構出現倒閉時,應怎樣保護個人存款者的利益。”朱海斌告訴本報記者。
與此同時,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或讓寄望進入金融行業的民營資本迎來曙光。
朱海斌向記者解釋稱,目前中國的銀行體系還是以國有為主,因為存在隱性的存款保險制度在背后,從而限制了民營資本。在沒有明確的存款保險制度推出之前,民營銀行被認為有風險,如果倒閉,存款人的利益無法得到保障。該項制度的推出,一方面給銀行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平臺,此外存款保險機構也可以根據風險程度來調節保費,也對快速擴張的小銀行帶來一定的控制。
實際上,該制度在國際上并不是一個新興事物。根據國際存款保險機構協會(IADI)的統計,目前已有111個國家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而金融穩定理事會的24個成員國(地區)中,絕大多數都已建立存款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