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董長青)不在車管部門登記車輛是否繳納車船稅?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昨天解答,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場、港口、鐵路站場內部行駛或者作業的車船,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即2012年1月1日起5年內免征車船稅,但仍須購買交強險。
納稅服務司表示,對于5年內免征車船稅的內部行駛或作業的機動車,在購買交強險時,應當向保險機構出示稅務機關開具的免稅證明,否則,保險機構在銷售交強險時仍將代收代繳車船稅。除了機場、港口、鐵路站場內部行駛或者作業的車船,其他單位內部行駛或者作業的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均須按規定繳納車船稅。
有納稅人提問,建造保障性住房能否免繳土地使用稅?納稅服務司回答,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納稅服務司表示,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免征開發商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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