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丁冰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4日公布的2010年交強險業務情況顯示,2010年交強險經營虧損達72.4億元,這是該險種繼2009年后的第二年虧損。同時交強險經營出現嚴重“東西差異”,東部發達省份因高賠付率而虧損嚴重,而中西部實現盈利。
業內人士建議,應盡快明確交強險經營模式,解決保險公司承保虧損難題。同時逐步推進區域差別化費率改革,解決部分地區嚴重虧損問題。
賠付額逐年提高
數據顯示,2010年交強險經營虧損72.4億元,其中承保虧損97.1億元,投資收益24.7億元。以已賺保費為基數,2010年經營虧損率達9.6%。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交強險工作組專家陳東輝表示,交強險開辦以來,經營費用率逐年下降并趨于穩定,從2007年的39.2%下降到2010年的30.6%,實現了以最小成本發揮最大保障功能的制度目的。但因限額費率調整、賠償標準上升以及費率浮動辦法影響,賠付率從2008年的68.6%上升到2010年的82.3%。
“由于賠付上升幅度高于費用下降幅度,導致綜合成本上升4.2個百分點,2010年行業綜合成本率達112.9%。”他說,“綜合成本率高于100%就意味著承保虧損。”
據介紹,由于人傷賠付標準、醫療費用、汽車零配件價格等逐年提高,交強險案均賠款從2007年上半年的3498元,提高到2010年下半年的4930元,增長41%。而受基準費率下調及費率浮動等政策影響,續保汽車業務單均保費從2007年上半年的1406元降至去年下半年的1074元,降幅達24%。
此外,交通事故案件人傷賠償項目中的死亡賠償金及殘疾賠償金都是根據當地人均可支配收入進行計算,由于我國不同地區的收入水平差異很大,特別是東部地區人傷賠付標準、醫療費用等成本高企,但實行全國統一費率,造成這類地區虧損嚴重。
交強險制度需完善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交強險工作組專家李冠如指出,目前我國交強險經營模式不明確,前端基礎費率厘定依據“不贏不虧”的代辦模式,而后端理賠實行險企“自負盈虧”的商業模式,導致在費率難以提高而賠付額逐年增加的情況下,交強險日益成為保險公司的“雞肋”業務。
對此,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會同相關部門對于國際上交強險商業化經營模式、代辦模式和社保模式的特點、實施環境及其利弊等進行深入研究,推動完善我國的交強險經營模式。
對于東部沿海地區比中西部地區賠付率高,但費率卻全國統一的現狀,有業內人士表示,這實際上是中西部車主補貼了東部車主。應推進區域差異化費率改革,根據每個地區的盈虧狀態,劃分不同的地域等級,對虧損較重的地區適當提高交強險的費率。
另據介紹,在部分地區交強險賠付糾紛多進入訴訟程序,而部分基層法院不認同交強險分項責任限額賠償、除外責任、醫療賠償標準等規定,從而導致交強險出現超賠。對此,陳東輝表示,建議完善交強險限額賠償等相關法律規定,明確保險公司墊付范圍、人傷賠償項目的賠付順序,統一各地司法判決尺度,維護交強險運行平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