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發票、拒保交強險、妨礙督查、陰陽保單、虛假數據、違規中介……
前十大保費城市中,廣東、江蘇、北京、山東、上海、河南、四川、河北、湖北、遼寧今年前十個月占據了全國近60%的市場份額。《證券日報》保險周刊通過對2010以來各地監管開出的罰單梳理發現,各地保監局的監管也各有各有測重。
153張罰單
廣東局主罰虛開發票
廣東保監局今年以來開出了153張罰單,其中近半是關于虛開發票的處罰。廣東保監局重磅出擊處罰中介代理機構與保險公司聯合虛開發票行為。罰款金額從一千元到數萬元不等,受罰單位大部分為汽車修理廠。
對于相關個人的處罰,如粵保監罰[2010]161號文件顯示,2009年,東莞市誠泰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誠泰代理公司”)為中國平安(601318,股吧)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市常平支公司(以下簡稱“平安產險常平公司”)虛掛在誠泰代理公司名下的保險業務虛開保險中介服務統一發票。誠泰代理公司為平安產險常平公司虛開保險中介業務發票套取費用,導致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
劉飛躍作為誠泰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對上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依據《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相關規定,廣東保監局對其給予警告并罰款1千元的行政處罰。
而對于單位的處罰,顯然沒有這么輕松。自2009年8月20日至10月30日,廣東保監局對江門美景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的業務經營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查出其存在嚴重利用業務便利為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門中心支公司等11家保險公司虛開發票的行為。江門美景保險代理有限公司被處以吊銷《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另外,因相關行為被吊銷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的還有東莞市石排郵聯汽車修理站、東莞市黃江達昌汽車維修中心等。
另外,粵保監罰[2010]143號文件顯示,2010年3月9日至4月29日,廣東保監局對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市常平支公司(以下簡稱“平安產險常平支公司”)的業務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進行了現場檢查。檢查中發現, 2009年10-12月,東莞市企石利興汽車修理店存在利用業務便利為平安產險常平支公司虛開中介業務發票的行為。修理店被處以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受到同樣處罰的還包括東莞市華創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東莞市平安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東莞市權興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等。
46張罰單
江蘇局重罰拒保交強險
江蘇保監局今年共開出46張罰單,其中處罰較為嚴重的是關于拒保交強險的行為。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宜興支公司2010年1月1日至3月21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宜興支公司2010年1月1日至3月22日,摩托車交強險承保數量均為0。也因拒保章某代號為LZSHCKZB398004602的正三輪摩托車交強險,分別被江蘇保監局罰款10萬元。
除此之外,江蘇保監局對假賠行為也給予了嚴厲處罰。蘇保監罰〔2010〕8號文件顯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楚州支公司(下稱人保楚州支公司)通過編造未曾發生的家庭財產保險事故,在賠案號為WLAH200832080300000007等28件賠案中,套取虛假賠款73175元,用于公司業務科室業務經費及農村保險所租用門面租金。其中:2008年賠案24件,賠款金額共計53010元;2009年賠案4件,虛假賠款金額共計20165元。
并且,在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該公司在經營學生、幼兒意外傷害保險業務(以下簡稱“學平險”)中,按照相關條款約定,簽單保費共計176.02萬元。但在業務系統中以批量錄入的方式,在保單號為BECD200832080300000001等103筆保單下共計錄入保費125.63萬元,差額部分50.39萬元以“服務費”、“代事費”名義坐扣支付給學校及業務人員。其中:2008年學平險簽單保費73.58萬元,錄入系統保費53.76萬元,差額為19.82萬元;2009年學平險簽單保費102.44萬元,錄入系統保費71.87萬元,差額為30.57萬元。
據此,人保楚州支公司被處以罰款十五萬元的行政處罰。相關責任人高殿順被責令撤換,并處五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梁坤被江蘇保監局警告,并處二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吉勇被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至此,人保楚州支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共計被罰款22萬元。
44張罰單
北京局重罰妨礙監督檢查
北京保監局今年開出了44張罰單,其中在12月3日的9張罰單處罰之重,引人注目。
12月3日,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簡稱“長安北分”),因財務數據不真實、拒絕妨礙依法監督檢查等問題,被保監會及北京保監局聯合下發的10張罰單,公司受罰金額80萬元,8責任人被罰共22萬元,主要責任人郭強終身不得進入保險業。
保監罰[2010]35號文件顯示,2010年3月12日上午,章漢琴(原長安北分員工)在檢查組對其工作電腦進行檢查時,強行關閉電腦,離開職場,導致檢查中斷。檢查組遂要求長安北分妥善保存該電腦,在檢查結束前不得刪除、銷毀電腦內的文件和數據。
當日中午,郭強(時任長安北分副總經理)與魯建科(原長安北分員工)強行砸毀長安北分辦公室玻璃門,將上述電腦搶走后,刪除了電腦內保存的經營業務檔案。
2010年3月13日,郭強刪除長安北分職場監控設備內保存的2010年3月12日監控錄像記錄,銷毀了其與魯建科實施砸搶行為的重要證據。
作為長安北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與直接責任人,郭強被終身禁止進入保險業,并被撤銷任職資格。魯建科被罰五年內不得進入保險業,被處以警告并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而章漢琴則被罰三年內不得進入保險業,被處以警告并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另外,京保監罰[2010]36號文件顯示,2010年1月18日至2010年3月26日,北京保監局依法對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2009年保險業務經營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長安北分存在業務財務數據不真實、拒絕妨礙依法監督檢查以及委托不具有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的問題。
據此,北京保監局對長安北分處以80萬元罰款、責令其公司及海淀支公司、豐臺支公司、朝陽營銷服務部停止接受新業務6個月的行政處罰,并責令改正違法違規行為。
仝建新因審批了長安北分2009年部分銷售費用報銷和手續費支付事項,并在檢查期間向檢查組提供前后矛盾的證詞和證明材料,被處以警告,并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陳林、石泉福、李鳳芝等相關責任人分別被處以警告,3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至此,長安北分及相關責任人被罰款共計102萬元。
62張罰單
山東局主罰列支費用
山東保監局今年開出的62張罰單中,有17張是關于保險公司列支費用的違規處罰。其中,處罰處罰金額最大的是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沂中心支公司(下稱平安財臨沂支公司)。魯保監罰[2010]37號文件顯示,平安財臨沂支公司因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資金;費用不真實;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業務未錄入系統; 跨年度調整保費收入等行為被山東保監局處以罰款20萬元,并被責令停止接受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新業務1年。
平安財臨沂支公司總經理朱焱被處以警告、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滕啟超被警告。
另外,平安財險的另外一個支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濟寧中心支公司(下稱平安財險濟寧支公司)因在沒有真實業務往來情況下,通過山東泰和保險代理有限公司開具保險中介服務統一發票,虛構中介業務套取手續費,向山東保監局報送了不真實的《關于中介費支付情況的說明》。被處罰款15萬元,這是年內平安財險在山東被處罰金額較大的違規事件。
除此之外,人保財險也因類似違規行為被罰以重金。魯保監罰[2010]39號文件顯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蒙陰支公司(下稱人保蒙陰支公司)虛增賠款、出具陰陽保單、系統外出單等行為,被山東保監局罰款10萬元。其中,蒙陰支公司總經理孫云忠被警告并處罰款2萬元;蒙陰支公司財務部經理張愛武、理賠部經理王煒華、總經理營業室主任單傳英被警告并分別被處罰款1萬元;蒙陰支公司被警告并處罰款罰款1萬元;蒙陰支公司總經理出納類云被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36張罰單
上海局嚴懲違規中介
今年上海保監局開出的36張罰單中,有26張罰單是面向保險中介代理機構的。其中,有21張罰單是因為保險中介機構內未投或者在某段時間內漏投保職業責任保險,也未繳納保證金。
如上海中冠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在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間,既未投保職業責任保險,也未繳納保證金。被上海保監局處以罰款人民幣2萬元。其法定代表人高強被保監局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1萬元。
諸如此類情況受罰的公司還有上海威明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上海途順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天龍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奇點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上海都市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上海海發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上海鵬泰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上海諾亞榮耀保險經紀有限公司、上海群卓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上海恒康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保險代理公司。
除此之外,上海保監局處罰較重、罰款金額較大的違規事件還包括天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稱天安保險上海分公司)的違規處罰。
2009年1月至12月期間,天安保險上海分公司浦東支公司利用上海曼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兼業代理機構從事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的方式套取費用的違法活動,累計虛構保險中介業務保費1518.6萬元,賬面計提手續費合計202.01萬元,實際套取手續費198.04萬元;并委托上海高騰商務咨詢有限公司、上海宇潤汽車修理有限公司、上海龍新貿易有限公司、上海綠地西南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等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或者個人從事保險銷售活動,并向其支付手續費。
據此,天安保險上海分公司被罰款人民幣60萬元,浦東支公司被責令停止接受車險新業務三個月。浦東支公司的負責人陳巍被處以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4萬元。天安保險上海分公司副總經理鐘鋒杰被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3萬元。分公司總經理黃方紅被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2萬元。上海曼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也因此事被吊銷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
58張罰單
河南局懲治財務數據不實
河南保監局開出的58張罰單中,有41張是因公司財務數據不實。其中,情節較嚴重、被罰款金額較大的是安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下稱安誠河南分公司)接到的一筆罰單。
豫保監罰〔2010〕16號文件顯示,安誠河南分公司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費用46.78萬元;財務數據不真實,涉案金額38.24萬元;向不具有合法資格的代理人支付手續費2.25萬元。被河南保監局責令改正,罰款50萬元,并責令在鄭州、洛陽和南陽三市停止辦理機動車輛強制保險新業務一個月。
安誠河南分公司總經理張躍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安誠河南分公司副總經理藺振亞被撤銷任職資格。安誠河南分公司專業代理事業部經理張安偉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
至此,因此事件安誠河南分公司共被罰款60萬元。
另外,豫保監罰〔2010〕35號文件顯示,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駐馬店中心支公司于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期間,虛假報銷郵寄費、會議費5.33萬元;2009年8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間,虛構投保團體承保團險業務;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間,虛列營銷員傭金117.16萬元,虛假報銷過路費、燃油費等費用10.54萬元。并于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間,委托馮拴林等未取得合法資格的人員從事保險銷售活動,并向其發放傭金263.63萬元。被責令改正,并處罰款21萬元。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 也因類似違規行為被處罰款21萬元,并責令改正。
44張罰單
四川局處罰強制投保商業險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四川保監局開出的44張罰單中有11張是關于交強險違規的處罰。川保監罰〔2010〕28號文件顯示,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資陽中心支公司簡陽營銷服務部在2010年的經營活動中存在拖延承保摩托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及強制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的行為。四川保監局對其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另外,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陽支公司,在2010年摩托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經營活動中存在強制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的行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陽支公司被處以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簡陽營銷服務部經理萬治英被保監局處以警告并處罰款伍萬元(¥50,000.00)的行政處罰;簡陽支公司經理陳明松被警告并處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除此之外,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資陽中心支公司簡陽營銷服務部也因在2010年的摩托車交強險經營活動中存在強制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的行為,被處以1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37張罰單
河北局打擊陰陽保單
河北保監局的37張罰單中,罰款金額較高的是針對保險公司制作陰陽保單。冀保監罰[2010]34號文件顯示,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在2010年2月,制作車險陰陽單。被河北保監局責令改正,并處罰款10萬元。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渠道業務部經理李斌被保監局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另外, 冀保監罰〔2010〕8號文件顯示,渤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邢臺中心支公司于2008年4月-7月、2009年4月,分別以陰陽單的方式承保車輛保險業務49筆、交強險業務11筆,共計60筆,保單正、副本保費差額合計99120.50元。被河北保監局處以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渤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邢臺中心支公司總經理殷樹森因此被責令撤換。
除此之外,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島中心支公司于2009年1月至2009 年6月期間,從事繕制建筑施工企業意外傷害責任保險陰陽保單、保費和手續費未據實入賬行為,被罰款15萬元。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島中心支公司也于2009年1月至2009 年6月期間,從事繕制建筑工程團體意外傷害保險陰陽保單、保費和手續費未據實入帳行為,被罰款12萬元。
39張罰單
遼寧局嚴懲銷售誤導
遼寧保監局開出的39張罰單中,有6張是關于誤導銷售的處罰。遼保監罰〔2010〕5號文件顯示,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葫蘆島分公司(下稱國壽葫蘆島分公司)所屬國壽葫蘆島龍港區支公司于2008年 3月國壽葫蘆島分公司與葫蘆島市郵政儲蓄銀行簽署協議,約定"一年期,年收益5%"代理銷售鴻豐兩全保險,承保1606件,收取保費 4598萬元。2009年3月,上述業務退保 1537件,此項業務的直接經營單位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葫蘆島龍港區支公司通過虛列營業費用和手續費的方式形成賬外資金364萬元用于彌補到期退保損失,達到虛增保費的目的。
上述行為已構成利用虛列營業費用和手續費的方式形成賬外資金進行"長險短做"實現虛增保費行為,屬于數據不真實問題。另外,2009年8-9月以及2009年12月2日至4日期間,國壽葫蘆島分公司三次接受遼寧保監局現場檢查時,向檢查組提供手續費結算表等虛假資料,該公司對提供虛假資料問題負有直接責任,被處罰款十萬元。
國壽葫蘆島分公司總經理王興庫、副總經理張東生被警告并分別被處以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其財務中心經理田虹霞、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葫蘆島龍港區支公司經理潘書甲被責令撤換。
至此,國壽葫蘆島分公司被罰款金額共計1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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