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燕
為規范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激勵行為,保監會昨天發布《關于嚴格規范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激勵行為的通知》,要求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只能對在本機構連續執業兩年以上的銷售人員實施股權激勵,不得為快速做大業務規模而隨意拓寬股權激勵對象的范圍。
保監會稱此舉是為了最大限度地防范化解風險。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實施激勵時,不得對激勵方案進行欺騙或者誤導性宣傳,包括夸大或者隨意承諾未來上市等不確定性收益;不得誘導銷售人員為獲得激勵而購買自保件、借款買保險等;不得以激勵為名向客戶贈送股權、返還不正當利益。
早在2007年,全國性保險中介機構華康保險代理公司曾宣布推出保險中介行業第一個覆蓋內外勤人員的股權激勵方案,其代理人只要在2007年1月到12月期間壽險標保達到5萬元的規模,即可獲得公司相應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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