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徐子莫 發自上海
今年8月,中國人壽、中國平安、中國太保相繼發布中報,其凈利潤分別為180.34億元、96.11億元、40.19億元,分別同比增加7.4%、27.9%和66.8%。盡管凈利潤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但中報數據顯示,三大險企巨頭的償付能力均有所下降。
中報顯示,中國人壽償付能力充足率從上年末的304%降至217%,中國平安則由去年末的302%降到218%;中國太保為167%,較去年末下降6個百分點。僅人保財險實際償付能力額度為213.01億元,超過最低償付能力額度30.64億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17%,較去年末上升6個百分點。
雖然三大壽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充足率仍舊保持200%左右,但較大幅度的縮水讓人擔憂。
廣發證券分析師曹恒乾向 《每日經濟新聞》表示,根據2008年出臺的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保監會對償付能力充足率進行了嚴格規定,按照充足II類公司的標準。根據測算,保險公司實際償付能力額度(≈凈資產)應該高于壽險期末準備金的7.5%。
曹恒乾認為,保單銷售需要資本金支持,由于償付能力充足率的監管要求,保險公司開展業務需要資本金的支持,通常的杠桿倍數是15倍,即每1元資本金,可以銷售15元傳統險保費。根據目前各家保險公司壽險業務的資本金情況,可以測算的保費空間為:中國平安5270億 (考慮到2009年末總部仍有179億凈資產),中國人壽11165億,中國太保4284億(考慮到太保去年底和今年初共融資214億),合計超過2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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