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中國保監會下發了《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從行為合規、資產安全、信息真實、經營有效、戰略保障等五方面內控目標出發,要求保險公司建立“由董事會負最終責任、管理層直接領導、內控職能部門統籌協調、內部審計部門檢查監督、業務單位負首要責任的分工明確、路線清晰、相互協作、高效執行”的內部控制組織體系。《準則》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保監會確立了市場行為、償付能力和公司治理三支柱的現代保險監管體系。”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內控不健全,公司治理只能是“空中樓閣”,因此,必須把治理監管和內控監管有機結合起來,做深做實公司治理監管,提高保險監管水平。據《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