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徐 濤
本報訊繼發布《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后,中國保監會近日又發出調整保險資金投資政策的通知。根據新政策,保險資金的投資范圍、投資比例將更趨寬泛。
視頻:險資投資股票和基金比例上限調整為25% 媒體來源: 寧夏衛視《財經夜行線》在權益類投資方面,通知明確,保險公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余額,不超過該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5%,且投資證券投資基金和股票的余額,合計不超過該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5%。
通知規定,保險公司可在上季末總資產20%的比例內,自主投資股票和股票型基金。其中,投資同一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過該公司總股本的10%;超過10%的僅限于實現控股的重大投資。投資單一證券投資基金的余額,不超過該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投資單一封閉式基金的份額,不超過該基金發行份額的10%。
在債券投資方面更趨靈活。在新增證券公司債券的同時,投資債券的信用等級條件也進一步放寬,由原來的AA級調整為A級。同時,保險機構投資商業銀行金融債券、商業銀行次級債券、商業銀行次級定期債務、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以及有擔保的企業(公司)類債券,除不得超過單期品種發行額的20%的限制外,此前的比例、份額限制全部取消,保險公司可自主確定投資總額。
就無擔保債券的投資,通知將其調整為無擔保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和商業銀行發行的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券。評級限制也由原來的AAA級調整為AA級。
通知同時明確,投資無擔保企業(公司)類債券的余額,不超過該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投資上述債券同一期單品種的份額,不超過該期單品種發行額的10%。
通知還進一步放寬了保險公司對境外市場的投資。投資范圍調整為境外資本市場公開發行的債券和證券投資基金,以及公開發行并上市的股票。
保險公司投資香港市場,股票品種調整為公開發行并在主板上市的股票,債券品種調整為主板市場上市公司以及大型國有企業在港公開發行的債券。
通知規定,保險公司境外投資的余額,不超過該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5%,單項投資比例參照境內同類品種執行。
在保險資金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方面,通知規定,投資不得超過該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此前壽險公司投資不得超過總資產的6%、財險公司投資不得超過總資產4%的限制被取消。
保監會在通知中還強調,保險公司投資同一法人主體的余額,不得超過該法人主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末凈資產的50%,且不超過該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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