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保險 > 保監會發布險資運用管理暫行辦法 > 正文
⊙記者 盧曉平 黃蕾
□《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發布,明確允許險資投資無擔保債、不動產、未上市企業股權等新領域
□投資不動產比例上限達超預期的10%,投資股票和股票型基金比例調整為20%
經過多輪征求意見并反復修改后,備受關注的保險資金運用基礎性規章終于揭開面紗。8月5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主席令,公布《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允許保險資金可投資無擔保債、不動產、未上市企業股權等新投資領域,并整合簡化了保險資金投資比例,進一步擴大了保險資產配置的彈性和空間。
險資投資不動產的開閘力度遠超預期!掇k法》規定,險資投資不動產的賬面余額,不得高于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比此前業內預期的5%多出整整一倍。以截至6月底的數據計算,最多將有超過4500億元的保險資金可投資于不動產。
當然,辦法也明確禁止險資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等。
為險資投資創業板預留空間是《辦法》的另一亮點。征求意見稿中“保險資金禁止買入創業板股票”的表述,在新出臺的《辦法》中已被刪去,取而代之的是“投資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由保監會另行規定!睒I內人士認為,這意味著險資投資創業板的空間已經打開。
市場關心的險資權益類投資比例調整事宜,《辦法》也加以明確,將過去的“股票和基金合計不超過保險公司總資產的20%”調整為“股票和股票型基金合計不超過保險公司總資產的20%”。
《辦法》還明確,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的賬面余額,不高于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投資無擔保企業(公司)債券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于上季末總資產的20%;投資基礎設施等債權投資計劃的賬面余額不高于上季末總資產的10%;投資銀行活期存款、政府債券、央票、政策性銀行債券和貨幣市場基金等賬面余額,合計不低于上季末總資產的5%。
目前,各保險公司正在等待《辦法》的配套細則出臺。本報獲悉,昨日保監會召集主要保險公司高管閉門議事,專門討論投資不動產和未上市企業股權的投資細則。據了解,目前國壽、平安等保險巨頭均在不動產及未上市企業股權等項目上“囤糧”已久,只等細則“東風”吹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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