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 (記者 崔啟斌) “現在買保險較劃算,‘十一’后產品升級調整,保費將會漲價。”在“十一”長假前,很多消費者接到此類保險營銷電話。因此,市場上曾掀起一股保險產品搶購潮。
近日,記者經多方了解,多數保險公司在調整保單條款時并未對新品提價,而是通過嚴把核保關來防控風險。
國慶長假之后,10多家險企相關部門負責人均表示,此次依據新《保險法》調整的產品主要體現在保險公司的告知義務,以及對投保人的投保說明和風險提示方面,對產品的銷售及價格不會產生影響。
據悉,新《保險法》增加“不可抗辯條款”,規定如果保險合同成立兩年以上,即使投保人沒有如實告知,保險公司也應當賠付。一位保險公司產品部負責人指出,這一規定勢必會增大險企的理賠風險,不過,多數險企不會通過提價來加以應對。
此前,保監會也明確表示,禁止保險公司以新《保險法》調整條款的名義對保險產品進行提價。保險分析人士表示,在產品調整之后,保險公司會進一步提高風險控制,如加強核保來避免投保人不如實告知的風險。記者從多家保險公司了解到,在健康險條款調整前,保額達到30萬元以上的客戶,將接受體檢,保額在30萬元以內的將接受抽檢或免檢,增加“不可抗辯條款”后,只要保額達到5萬元的客戶必須接受體檢。
與多數新品不提價相比,也有個別升級換代的重疾險進行費率上調,如中國人壽新款“兩康”重疾險保費較老款已上浮約10%-15%。不過,分析人士表示,這與新《保險法》頒布后產品調整關聯并不大,因為公司除了增加“不可抗辯條款”外,還擴大了保障范圍。據悉,中國人壽推出新款“兩康”產品時,承諾可賠付的重大疾病種類由原來的10種提高到20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