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黃蕾
大賬之外再走小賬,是當下銀行與保險公司之間心照不宣的合作潛規則。面對這種非理性擴張的競爭態勢,上海保險監管部門日前力表重拳整治之決心。
知情人士昨日向上海證券報透露稱,日前,滬上十多家中外資壽險公司的銀保業務負責人被悄然召集參加銀保工作小組部分公司會議,就上海擬制定的《上海市人壽(健康)保險公司關于銀保業務手續費標準的承諾》(以下簡稱《承諾》)及《銀保業務手續費標準承諾的檢查方案》聽取意見。
手續費上限3.3%
高企的手續費不僅傷及整個銀保市場的有序競爭,也同樣拖累保險公司本就薄利甚至無利可圖的銀保業務。從本報拿到的《承諾》討論稿來看,設置手續費上限,被清晰地標注在討論稿的最前處——凡在上海的銀行(郵政)代理保險市場銷售五年期及以上的躉交保險產品,其手續費(含培訓費)支付的上限為3.3%,任何壽險(健康險)公司不得突破。
上述提及的3.3% 即業內人士口中常提的所謂“大賬”。在保險業以保費規模為王的這幾年,銀保市場的快速發展撐大了銀行的胃口,大賬之外再加小賬,似乎已經成了壽險公司挺進銀行網點前的潛規則。
紛繁的“走小賬”伎倆,監管部門早已“心中有數”。《承諾》討論稿中明確規定:壽險(健康險)公司和銀行(郵政)代理機構簽訂的銀保業務合作協議上必須載明手續費支付標準且以轉賬方式支付。壽險(健康險)公司及其所屬銀保專管員不得私下以現金方式支付手續費,不得以任何方式給予銀保業務合作方或其經辦人除手續費標準以外的任何名義的利益和費用,包括業務推動費以及以業務競賽獎勵或激勵名義給予的其他利益。
此外,壽險(健康險)公司不得向銀保業務代理方預支銀保業務手續費;不得在公開的銀保業務合作協議之外,另搞突破《承諾》規定標準的手續費。
據了解,上述《承諾》中所提之規定由上海保險業內各公司一致自覺履行,上海保險同業公會壽險專業委員會的合規工作小組對此行使檢查職責并對業內舉報進行調查處理,并提出相應意見報壽險專業委員會。對業內發生違反《承諾》的,將按相關違約處罰進行處理。
明查暗訪相查結合
擬與《承諾》同時出爐的還有配套的檢查方案。根據目前討論的檢查方案版本來看,將以壽險專業委員會所屬合規工作小組成員組成4個檢查組,每組約8人左右,以合規工作小組正、副組長為檢查組長,根據上海保險同業公會統一安排組織實施業內檢查。
檢查內容包括:《上海市銀行渠道銷售新型壽險產品服務承諾》的執行情況(視情況和需要,可能同時檢查《上海市個人營銷新型壽險產品服務承諾》執行情況)、《上海市人壽(健康)保險公司關于銀保業務手續費標準的承諾》履行情況、保險公司銀保專管員的從業資格、銀保產品宣傳資料。
知情人士透露稱,針對銀保展開的檢查主要為明查與暗訪相結合,以明查為主,暗訪工作全年進行。暗訪以實地觀察、體驗相關產品在銀行(郵政)網點的投保過程、發放宣傳資料情況等為重點,從中索取宣傳資料作為調查樣本。
針對銀保手續費標準的明查要點:根據被查公司與其全部銀保業務合作方的合作協議,看載明的手續費率;根據規定期間被查公司的銀保業務財務明細賬和手續費支付憑證,查驗與之匹配的五年期保險產品的躉交保費收入數據,核驗實際支付的手續費率是否突破標準、突破多少;查驗手續費是否轉賬支付、是否實際存在以各種名義給予對方利益等事情;查驗銀保業務合作方在收到手續費時是否出具統一發票,發票金額是否和轉賬金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