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孫 玉
本報訊 創業板開閘在即,中小創業板企業如何防范面臨的風險備受關注。業內人士建議,除了需要更嚴格的政府監管外,利用保險等市場手段加強對中小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也尤為重要。
美亞保險金融部助理副總裁沈樂行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小創業板企業的風險主要存在兩方面,即公司高管經營管理失誤風險、信息披露違規導致的訴訟風險。沈樂行指出,隨著中國新證券法及公司法的出臺,訴訟前提條件可能取消等相關規定實施,國內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員的職務風險明顯加大,公司及高管遭起訴的概率也隨之提高。從去年來看,由中小股東、監管機構等發起的,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誤導性陳述、欺詐等為訴由的訴訟案件增長較為顯著。
保險業人士指出,政府推出創業板重在鼓勵企業自主創新,而一些中小創業企業為了融資才上市,并且一些高科技行業的申請企業往往注重技術創新和研發,忽視市場風險。因此,這類前期投入大量研發費用的企業一旦遭遇上述訴訟等風險,將是“雪上加霜”。
業內專家指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管的風險很大程度上在于法律訴訟。為了幫助中小上市公司降低訴訟風險、規避財務危機,市場人士建議可以通過鼓勵中小上市公司通過保險手段轉移風險增強自身抗風險能力。據記者了解,目前市場上已經出現了針對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管、以及上市公司本身的保險產品。其主要承保范圍包括:由于其管理過失而產生風險,包括證監會行政調查,保險公司將償付相關的律師費和調查費;證券民事賠償訴訟,保險公司將償付經訴訟雙方和解所協商的賠償金額或經法院裁決的賠償金額,以及相關的律師費和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