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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羅三秀
針對部分地區出現的虛假保單情況,近日,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海南調研時再次強調,要重視市場風險,嚴肅打擊偽造和銷售假保單的違法行為。
假單多為短期意外險
上個月制售假保單的“三亞辰龍航空售票有限責任公司”、“三亞禧嘉航空售票中心”先后落入法網。此前,三亞辰龍的工作人員擅自向三亞禧嘉航空售票中心購買了偽造保單并提供給客戶。
有財險銷售人士告訴記者,短期意外險保障期多為一年或一年以內,一年期滿,將重新投保。而且,航意險等短期意外險主要是由航空售票網點和旅行社等中介渠道代理銷售,所以假單也多出自這些代理機構,這也同時滋生了一些沒有兼業代理資質的保險機構。如果不是發現保險期限沒有覆蓋航程期限,梁玉祥或許也不會“幸運地”發現保單有假。
繼海南的兩家航空售票處和假保險公司遭監管部門查處后,安徽合肥地區也有類似造假事件。不過,與前者的造假手法略不同,安徽合肥某機票售票處賣出的假保單,保單上面沒有限售地區和客服電話等信息引起了該消費者的警覺。
值得一提的是,為加強企業宣傳吸引客戶,現實生活中時有發生獲贈“免費保險”的“意外收獲”,這些免費保險通常是交通工具意外險或旅游意外險,比如保險期限為3個月或一個星期等,而一些免費保險本身也是虛假保單。
為何假保單頻出?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短期意外險的造假由來已久。近年來,湖北、上海、山東等地有關保險代理公司或個別保險營銷員偽造和銷售保單的案件就相繼遭到保監會的查處和通報批評,相關機構被吊銷許可證等。
在航意險、交通意外險、旅游意外險等短期意外險中,不法機構和人員往往在航意險上起心動念。
據了解,早在1997年,航意險市場就陸續出現過假保單。而航意險成為假保單的“重災戶”有多個原因。
對航意險有較深研究的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認為,航意險本身出險概率比較低,如果不出險,一個航程結束保單就過期了。而自2002年5·7空難和7·15空難后到現在沒有大的空難發生,航意險有降低的概率,這樣就有很多人做假保單。
在王國軍看來,航意險的管理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保單的印制應固定地點,發票要嚴格管理,但這些地方存在漏洞,有些公司很容易把保單打印并銷售出去,因為航意險的程序比較簡單,造假者可以較容易用電腦出單并蓋個假章。
“另外,很多人買了航意險不去電話查詢或者網絡查詢保單的真偽,這就讓假保單乘虛而入。正是因為不容易被發現就有人大膽去做。”王國軍稱。
王國軍告訴記者,“同是航意險,不同渠道有不同的價格。比如,20元保費對應單程,往返是35元,有些是保單程,保往返,有些則保航程,保時間,如保一年或幾個月,所以產品有價格高低之分。即使代理中介從正常渠道拿到保單也會對一些長期客戶有低價銷售。”
此外,中介代理出售假保單時也隱藏得較隱蔽。“混搭”手法在銷售真假保單時常用,亦真亦假,著實混淆人們視線并躲避了監督。業內人士透露,異地保單、私印保單、過期保單等也是造假手法。
除了上述因素讓造假機構有機可乘之外,制售假單帶來的高額利潤也驅動了造假行為的大肆猖獗。
業內人士稱,短期意外險的假單成本遠低于真保單的成本,多在3-5元左右,而有些過期保單則更低。有媒體報道,制售假單背后的利潤率高達400%,這“一本萬利”的買賣或許解釋了不法人員為何心甘情愿地鋌而走險。
對于代理中介為何能借保險公司之名造假單且屢試不爽,王國軍指出,“一家代理網點有多家保險公司競爭,公司之間競相壓價,不敢對中介有太多監督,對于其不合規的行為只好聽之任之。不然中介就很可能不會銷售保險公司保單了。”
此外,由于全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繁多,各地對應的監管力量有限,一定程度上也是地下代理機構和假保單屢禁不絕的原因。
截至去年底,全國共有約14萬家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面對眾多的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地方保監局的監管力量非常有限,而對一些沒有代理資格的違法銷售點,監管部門更很難管。”保監會保險中介監管人士曾向外透露。
被仿冒公司應適當承擔責任
不過,對于一些違規中介頻頻造假得手并“逍遙法外”也并非真的無計可施。
王國軍認為,需要設定大的制度來改善這個問題。對保險業來說,把暴利去掉,讓各家公司的航意險、短意險放在共同的信息平臺,供消費者選擇。各公司應把防偽電話、短信查詢、網絡查詢的號碼清楚寫在保單上,否則將被禁售或被追究責任。
“因為現在航意險保單多樣化,復雜化,如果信息披露不足,那肯定會出現造假等問題。”王國軍稱。事實上,保監會一直以來重視對加強監管保險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嚴厲打擊個別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偽造和銷售保單的違法行為。
今年1月,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自3月1日起停止以撕票方式經營短期意外傷害保險,同時為整頓規范意外險市場,保監會要求意外險業務實現電腦出單、電腦聯網、實時管理。對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實現短期意外保險全面信息化管理的保險公司,限制直至禁止其經營意外險業務。
2月24日,保監會下發了《關于嚴厲打擊制售假保單等違法違規行為的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加強對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特別是航空售票網點及旅行社類機構的管理,禁止與未取得兼業代理資格的機構開展保險代理業務,切實采取措施防止銷售假保單等違法行為的發生。
此外,北京保監局也下發通知,規定從今年5月1日起,在北京短期意外傷害保險業務中,禁止使用通過非系統聯網方式打出的保單。
目前,保監會正在研究制定“保險公司中介業務管理辦法”,擬借助保險公司的力量對保險中介實施監管。
對于業界擔憂保險公司和渠道的依附關系可能會削弱對保險中介的監管,王國軍給出了很好的建議,“如果找不到造假者,那也可以找保險公司,督促保險公司應該采取措施防止保單被假冒,不單追究造假者責任,還有被仿冒公司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