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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燕
自從2005年保監會發布《保險機構投資者債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以來,債市又推出不少新債種,出現很多新態勢。而作為債市第二大機構者的保險公司,也面臨眾多新情況新問題。
2月17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委員長會議通過了《國務院關于安排發行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的報告》,這意味著地方債終于獲得正式身份。
地方債即將開閘,為債券市場迎來新的契機。作為債市大戶的保險公司,是否能分得一杯羹?“這要看保監會的監管政策,是否允許保險公司進行投資。”多位接受采訪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固定收益部人士表示。
去年發布的“金融30條”規定,要拓寬民間投資領域,吸引更多社會資金參與政府鼓勵項目,引導保險公司以債權等方式投資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礎設施項目和農村基礎設施項目。“我們鼓勵保險資金參與支持和促進國家建設和投資。”一位保監會相關人士表示。
“地方債的發行可以彌補地方建設的資金缺口,我們正在對地方債進行調研,將根據情況考慮允許保險公司投資。”上述保監會人士表示,不過,由于地方債是一個新品種,并不在《辦法》規定的投資范圍之列。根據監管政策,需要出臺專門的地方債投資管理辦法。
雖然很多地方政府已在躊躇滿志地籌備發行地方債,但有業內人士認為,地方債也有較大風險,一是地方已有的政府性債務負擔沉重,二是如何約束地方政府不濫發債券也是個問題。
對于這個行將面市的新債種,一些保險公司并不太“感冒”。一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固定收益部人士認為,相比其他債種,“地方債的收益較高,但風險也很大,地方政府邊際太大,而且有很多不可控的人為因素,對于保險公司來說,投資還是要考慮資金安全性。”
一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債券部人士認為,很多地方政府已出現過度負擔的現象,其中的風險不可小視。據財政部此前估算,截至2007年底,地方政府性債務已達到4萬億元。對于地方債的投資,上述人士表示,應重點關注地方財力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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