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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盧曉平
我國投連險遭遇退保“滑鐵盧”有兩次,一次是在2003年,一次是2008年。在監管部門規范市場秩序,調整行業結構,提升公司內涵價值的背景下,如何客觀、科學看待投連險退保風波,并從中吸取哪些經驗教訓。就上述問題,記者日前專訪了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人保壽險”)黨委書記、總裁李良溫。
上海證券報:對中國保險業的某些公司來說,2003年投連險產品所引發的風波至今記憶猶新。而在2008年,投連險的退保風波又不期而至。為什么歷史會重現?
李良溫:從兩次投資連接保險退保風波看,引發退保風波之罪不在產品本身。
投資連接保險一般設置了幾個不同類型的投資賬戶(相當于不同的開放式基金)供客戶自由選擇。因多數投資連接產品的投資策略較激進,配置權益類投資較高,加之未來現金流難以預測,盈利穩定性較差。投資連接產品沒有保底利率,也不提供最低保證收益,投資賬戶價值隨投資收益而變化,投資風險完全由客戶承擔。
投資連接產品償付能力額度要求低,單位資本金對應的盈利也具有吸引力,且公司不用承擔投資風險,在資本市場向好的情況下,投資連接產品由于投資政策寬松,導致某些壽險公司偏好銷售投資連接產品。
銷售投資連接產品,信息全面真實披露最為重要,要讓消費者根據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經濟承受能力做出評估,決定是否購買。從產品的性質看,投資連接保險在中國不應是大眾化的保險消費產品。
在中國保險市場上壽險公司不能把投資連接產品當做主要業務來源。但是某些保險主體為了發展業務,把高端產品推向了大眾化市場,把復雜產品簡單化的推銷給了中低經濟收入群體。在西方暢銷的投資連接產品,在中國成不了大眾化保險消費產品。
上海證券報:銷售誤導,把不合適的產品賣給不合適的人也是造成退保的主要原因?
李良溫:2008年的投連風波主要來自于中小壽險公司。雖然市場的主體日益增多,但是市場還是集中把控在幾家大型保險公司手中。為了加快發展、迅速形成規模、一些中小保險公司不得不通過銀行渠道銷售投連產品來拓展自己的生存空間。但是在各種條件并不具備、尤其是一些中小公司連自己的專業資產管理公司都沒有的情況下,投資業績難以支撐,進而導致退保風波出現是必然的。
只有當消費者、銷售隊伍、監管環境和公司理念等四個環節條件都具備時,才可能將合適的產品賣給合適的客戶。投資連接產品不適合所有渠道、所有銷售人員一哄而上進行銷售,而應甄選和培養高素質的專業理財師隊伍進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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