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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投連險需簽風險確認書
本報訊(記者楊汛)事先不清楚投資風險,僅憑著保險推銷員的一番“忽悠”就購買了投連險,并在股市大跌中蒙受損失——這樣的投保遭遇將不再上演。昨日,北京保監局下發《關于在北京地區建立投資連結保險產品銷售適用制度的通知》,首次將投連險的風險分為高、中、低3種,并明確要求保險公司在銷售投連險時,投保人必須簽署風險確認書。
據北京市保監局相關負責人透露,投連產品銷售適用制度是指,保險公司根據投保人的風險承受能力為其提供相應風險等級的產品,將適合的產品銷售給適合的投保人。《通知》規定,凡在北京地區向個人客戶銷售投連產品的保險公司,均需建立銷售適用制度,包括確定投連賬戶風險等級,調查投保人風險承受能力,確定投保人風險偏好類型,進行投連產品與投保人風險偏好類型匹配。
投連產品風險等級原則上分為高、中、低三個類別,保險公司通過調查問卷等方式,判斷投保人的風險承受能力和風險偏好,并在承保前將投連賬戶和投保人風險承受能力進行匹配檢驗。如果投保人拒絕匹配檢驗或認為自己可承受更高風險,需親筆簽署確認書,說明自己已了解相關風險,自愿購買投連產品。
“近年來,隨著消費者理財和投資觀念轉變,投資連結保險產品在北京壽險市場銷售逐漸升溫,2008年投連產品累計保費收入達到56.8億元。”北京市保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于投連產品對消費者的風險承受能力和財務狀況要求較高,根據投保人風險承受能力銷售不同風險等級的產品勢在必行。
“投連產品銷售適用制度在保險業是一種全新的嘗試,是保護投保人利益的具體舉措。”該負責人表示,在當前的市場形勢下,推廣和實施投連產品銷售適用制度非常必要,該制度將有效引導保險公司規范銷售,并使消費者更好地了解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以及購買投連產品的風險,幫助消費者找到適合自己的產品。
北京保監局相關負責人同時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投連產品具有一定風險,應詳細了解保險條款和投資風險,并配合保險公司做好投連賬戶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匹配檢驗,保護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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