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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監局10日下發了《關于在北京地區建立投資連結保險產品銷售適用制度的通知》,將根據投保人風險偏好類型,實行投連險分級分類銷售。
《通知》規定,凡在北京地區向個人客戶銷售投連產品的保險公司,均需建立銷售適用制度,包括確定投連賬戶風險等級、調查投保人風險承受能力并確定投保人風險偏好類型、進行投連產品與投保人風險偏好類型匹配。
具體操作上,投連產品風險等級原則上分為高、中、低三個類別,保險公司通過調查問卷等方式判斷投保人的風險承受能力和風險偏好,并在承保前將投連賬戶和投保人風險承受能力進行匹配檢驗。如果投保人拒絕匹配檢驗或認為自己可承受更高風險,需親筆簽署確認書,說明自己已了解相關風險,自愿購買投連產品。(丁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