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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林勁榆 實習生 鄭雯婷
晨報訊 昨天,保監會發布公告,由于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瑞福德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銷售產品時,擅自以各種名義給客戶附加利益,違反了《保險法》中的條律,因此對其進行處罰。
據透露,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銷售“常無憂日常看護(B款)個人護理保險”時,違反保監會有關產品的監管規定,在備案產品內容之外,以“滿期客戶忠誠獎”的名義給客戶附加利益;瑞福德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銷售“福滿堂”健康護理服務計劃時,違反保監會有關產品的監管規定,在備案產品內容之外,以“健康體檢金”名義給客戶附加利益;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銷售“陽光普照兩全保險(分紅型)”時,違反保監會有關壽險公司贈送保險的規定,違規向客戶贈送保額,事實上擅自改變條款費率。
保監會有關人士表示,從法律角度看,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國保監會的有關監管規定,性質嚴重。從公司角度看,這些業務內含價值低,擴大了保險責任,存在較嚴重的利差損,大量銷售此類產品可能造成公司財務虧損,并引發償付能力下降或不足,在滿期集中給付時還可能帶來較大的現金流風險。從行業發展角度看,這些做法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影響了行業形象,違背了壽險經營規律,并有可能引發潛在的金融風險。
昨天,保監會依照《保險法》和有關監管規定,對這些公司進行了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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